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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7台(套)设备

  • 2026-05-28

项目名称: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7台(套)设备

招标公司: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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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7台(套)设备

GR2026TJ1001290

挂牌价: 6.890771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5-28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6-11

设备类/存货类

资产类别

天津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边媛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部门负责人: 耿鹏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查看完整信息0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3查看完整信息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资产所涉及的7台(套)设备

资产类别 设备类/存货类 标的所在地 天津南开区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12-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6-05-19

评估值(万元) 6.890771 账面价值(万元) 11.133763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 1、标的情况见《资产评估报告》、《资产明细表》等相关备查文件。2、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格。3、起重机、货梯未进行特种设备年检。

标的信息

标的描述

标的是否有租赁 否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否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否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长江道4号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吴杰军 成立日期 2014-04-30

注册资本 572,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查看完整信息77XY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机电产品的制造(汽车除外);汽车配件、拖拉机及配件、内燃机及配件的制造与加工;与该制造相关的机械、电子、成套设备、模具、工具、通用机械、汽车用材料的制造与加工;机电产品(小轿车除外)、汽车零部件的批发及零售;仓储(危险品除外);汽车(不含小轿车)、拖拉机及零部件、机电设备销售;房屋、机电设备租赁;机电设备安装;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新能源和节能、环境科学和劳动保护、新型建筑材料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广告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天津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津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1120000MA06DU304A

批准单位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6-04-13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文件名称 天津百利机械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6年第13次)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6-05-28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6-06-11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以实物为准,自行查阅、勘验、核实。充分了解资产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及配置等。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电话预约申请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意向受让方看样后须按转让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资料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转让方发放《现场看样确认函》。 2、意向受让方向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交易集团”)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已对标的物的现状查验完毕并接受,自愿承担本标的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清(拆)运风险,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公示的资产明细表与实物数量、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数量、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就此受让可能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天津交易集团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交易集团提供书面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公示的《承诺函》及经转让方确认盖章的《现场看样确认函》,并应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天津交易集团指定账户。 4、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交易集团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原路径原额返还。 5、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交易集团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登记手续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网络竞价或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③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打入天津交易集团指定账户内的;⑤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费用打入天津交易集团指定账户内的。 6、产生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应及时与转让方确定拟签署的《资产交易合同》。 7、最终受让方需在天津交易集团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到天津交易集团指定银行账户。 8、自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资产交割之日起,最终受让方在7个自然日内自行完成本次转让标的清运,涉及到的一切拆除、清理、搬运等费用及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9、最终受让方应同意天津交易集团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天津交易集团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转让方向最终受让方出具交款凭证。 10、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否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易保证金(万元) 2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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