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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共享单车和摆渡车运营服务比选公告

  • 2026-06-02

项目名称: 中国民航大学共享单车和摆渡车运营服务比选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民航大学

采购标的物: 共享单车和摆渡车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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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共享单车和摆渡车

运营服务比选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非机动车秩序管理,提升校园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师生绿色出行需求,中国民航大学现面向社会开展东丽、宁河双校区共享单车和摆渡车运营服务项目的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双校区共享单车和摆渡车运营服务

2. 服务期限:三年(自合同生效日期起)

3. 服务内容:

( 1 )在东丽、宁河双校区各投放一定数量的共享单车(不含电动自行车),供应商负责共享单车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 2 )在东丽、宁河双校区各投放一定数量的校园摆渡车(电驱动型),供应商负责摆渡车的运营、维护和管理。

4. 中选供应商数量:一家

★ 二、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共享单车运营资质。

三、服务要求

★ 1. 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自行车行业标准、规范。在校园内投放的共享单车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自行车安全标准。

★ 2. 供应商要有共享单车天津市市场准入相关文件。

★ 3. 共享单车限定在学校指定的区域范围内运营;摆渡车限定在校园区域内运营,乘坐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不高于一元。

★ 4. 为共享单车骑行者购买的骑行安全保险应包含车辆骑行人意外伤害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和运营平台责任险。为摆渡车购买特种设备第三者责任险、为摆渡车驾驶员和每位乘客的意外伤害险。

★ 5. 共享单车需具备 GPS 定位,支持电子围栏技术。

★ 6. 共享单车进入校园的数量由中国民航大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供应商须无条件执行。

★ 7. 根据工作需要,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有义务且无偿向学校提供共享单车车辆使用的数据信息并做好系统和数据与学校平台的对接;摆渡车相关安全监控功能应实现与宁河校区 IOC 运行中心的连接。

★ 8. 供应商须对中国民航大学双校区摆渡车的运营进行全面承接。具体服务要求包含:在双校区均确保不少于四辆摆渡车处于实时运营中(不含正在维修、充电或其他原因停滞的车辆),每辆车的座位数量(含驾驶员)为 10-18 座,投放应急撤离便捷的开放式或半封闭式车型,运营时段为每日早 7 点 - 晚 20 点(不含寒暑假),按照学校规定路线运营,双向终点站发车频次不低于每 30 分钟一次,负责摆渡车驾驶员的配备、摆渡车的维修与检验、摆渡车电池的养护与更换,负责各类与车辆运营相关标识牌的制作安装,驾驶员上岗须持有特种设备作业证( N2 驾驶证)。

★ 9. 共享单车 在已设置的电子围栏禁停区域内违规停放,供应商须切实扣除调度费且单次扣费不低于 5 元,已产生的调度费原则上不可申诉撤销。每个自然月的第 10 日前,供应商应提供上个月违停产生调度费的详细相关信息,应包含用户有效身份信息、联系方式、违停地点、违停时间等,以实现对违规用户进行追溯查证、通报教育。

10. 供应商须向学校提供专属的车辆运营监管平台,平台需能够展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或数据:投放数量、骑行次数、骑行潮汐轨迹、规范停车区、车辆使用情况、信用评价、投诉处理、意见建议等相关系统数据。

11. 供应商需具有完善的校园自有非机动车辆管理能力及管理系统。

12. 供应商需在中国民航大学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在双校区内建设智能停车系统,清晰规划并标识具体的停车区域。

★ 13. 供应商制定设备维护保养方案,明确维护周期、维护内容、责任人员、应急处理机制等核心要素。指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专职人员对共享单车及相关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建立完整的维护检修台账并留存备查。运维人员在日常作业中应对车辆安全性能(包括但不限于刹车系统、车架结构、锁具功能、轮胎状态等)进行逐一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该车辆运营。

供应商应建立车辆卫生保洁制度,确保投放运营的车辆车身整洁、无明显污渍,且 每周至少完成一次全面清洁消毒。因车辆维护保养不到位或卫生保洁不达标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行政处罚的,由供应商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相应赔偿。

14. 在学校有重大或重要活动时,供应商须根据学校要求无条件做好相关运维人员、保障车辆和共享单车数量的保障。

15. 不得在校园内共享单车上张贴、携带相关小广告。

16. 供应商需具备完善的日常运营保障管理工作流程及工作人员职责划分。

17. 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用户反馈及投诉处理机制。

18. 供应商需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方案、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

★ 19. 供应商对因履行本项目所知悉的客户个人信息及相关运营数据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泄露、提供或允许他人使用上述保密信息,亦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约定之外的任何目的。供应商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及刑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客户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 20. 如本次中选供应商与原供应商不是同一家,本次中选供应商应制定详尽的交接方案,确保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品牌更换相关的过渡工作,不得影响校内正常的出行秩序与校园环境,具体交接期及关键时间节点将在中选后由学校议定。中选供应商须与原供应商积极协商,在规定期限内将原共享车辆清运出本项目运营范围。中选供应商应与原供应商积极协商保障存量用户权益,妥善解决遗留问题,直至全面处理完毕。

21. 签订合同后 7 日内,供应商应完成相关项目建设、车辆配备,开始提供校园内共享单车服务。

四、比选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见附件。

五、比选报名及比选文件递交

1. 拟参加本项目比选的供应商须在 2026 年 6 月 11 日 9 时前到达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北院北四综合楼(老校医院) 107 室,到达现场签到后提交本项目比选响应文件。比选文件需提交 1 份正本、 4 份副本、 1 份正本的 PDF 电子版(光盘)。

2.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比选。如法定代表人到场参加比选,比选响应文件中须包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如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比选,比选响应文件中须包含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3. 供应商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格式自拟。

★ 4. 供应商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须将材料密封,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并在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递交材料日期。

5. 供应商如有场地踏勘需求,时间和地点安排如下: 2026 年 6 月 9 日 14 时在东丽校区北院西门集合, 2026 年 6 月 9 日 9 时 30 分在宁河校区正门集合。

六、评审地点、时间

1. 评审时间: 2026 年 6 月 11 日上午 9 时;

2. 评审地点:中国民航大学东丽校区北院 北四综合楼(老校医院) 107 。

七、其他

其中带有“ ★ ”的项目,供应商须强制有效响应。 有效响应应为相关有效的文件材料或承诺书。如有任何一项“ ★ ”项目未响应,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东丽校区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宁河校区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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