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天津科技创新中心机房网络安全建设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 2026-06-11
项目名称: 2026年天津科技创新中心机房网络安全建设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ZYT-20260529-013
招标公司: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堡垒机系统、机房网络安全建设系统、WEB应用防护WAF系统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2026年天津科技创新中心机房网络安全建设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已 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026年天津科技创新中心机房网络安全建设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 ZYT-20260529-013 )
1.2 采购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采购堡垒机系统 1套、WEB应用防护(WAF)系统1套 ; 预算总金额为 30万元(含税)。
1. 5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数量为 1个。
本次 采购 的 主要 内容、数量、成交人数量、预算金额、 交货 地点如下:
序号
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内容描述
数量
成交人 数量
预算
(万元,含税)
交货地点
1
堡垒机系统
1 套
1
30
天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
WEB应用防护(WAF)系统
1 套
★1. 6本项目设置最高总价限价:30万元(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总价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详见本公告“1.4采购项目概况”。
2.2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3 交货 地点:天津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交货安装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个自然日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测工作。
2. 5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第二日起 3年。
2. 6 质量或技术标准要求:达到国家、行业及中国铁塔公司相关规范、标准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
★3. 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 .1 依法设立: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比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 1. 2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
3.1.3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3.1.4高级管理人员交叉复用: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 。
3.1.5 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3.1. 6资质要求:响应产品堡垒机系统(网络安全审计产品)、WEB应用防护(WAF)系统(防火墙)应满足安全检测要求,提供具备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认证合格证书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扫描件。
注:提供有效的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证书扫描件或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检测证书扫描件(证书颁发机构应为列入《承担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认证和安全检测任务机构名录》的机构)。
3.1. 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供应商须为响应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指定的合法授权代理商。若供应商为制造商,须提供非代理商响应承诺函;若供应商为代理商,须具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唯一代理授权证明文件(授权证明文件须加盖制造商公章)。
3.1. 8 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自 202 3 年 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项合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协议起始时间以订单/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期间实施的【 机房网络安全系统建设或网络安全设备销售类 】业绩 至少 1个,( 业绩 个数 以单项合同 / 框架协议个数 为准 ),且单个业绩金额不少于 20万元 。
注:( 1)若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缺少关键信息导致无法评审的,不予认可);若为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扫描件(框架协议扫描件缺少关键信息导致无法评审的,不予认可)及框架协议下 至少 1个 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扫描件。
( 2)合同或框架协议(含采购订单或结算单)若同时包含非同类业绩的,须能明确区分 出 同类业绩,因无法明确区分而导致无法评审的,相关业绩无效。
( 3)框架协议下的采购订单或结算单无法明确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关联性的,须提供服务客户出具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须加盖服务客户单位公章或业务部门章)。
( 4)业绩有效时间:合同、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单)无签订时间的,若通过内容可有效判断实施时间符合要求的,则给予认可。
( 5)合同或框架协议签字盖章生效的认定原则:按照合同或框架协议约定执行,签字盖章不符合约定的不予认定。未明确约定的,按照签字或盖章生效原则进行认定。
( 6)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不予认可 。
3.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 响应 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1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被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列入全国 /天津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公司列入同类 服务 “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天津市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
( 11)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分级评价中被判定为同类产品品类淘汰供应商(D级),且处于禁止参与中国铁塔全国或天津市范围该产品类别新的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
( 12)供应商同类产品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地所在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 13)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 14)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天津市)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同类项目产品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 15)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已移出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除外。
3.3响应产品要求:响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承诺书。
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
3.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
3. 5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3.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采购文件 第三章 “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文件将被否决。
5. 采购文件 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https:///)(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 采购文件 ,具体如下:
5.1 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 202 6 年 6 月 12 日 8时00分至202 6 年 6 月 15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采购文件 获取方式 :
凡有意参与 响应 的潜在 供应商 ,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 采购文件 :
5.2.1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本项目 采购文件 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 供应商 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 “7. 供应商 注册及 CA办理”。
5.2.2完成注册后, 供应商 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 采购文件 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 “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 采购文件 。支付方式详见 5.3条款。
5.2.3获取 采购文件 操作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 “供应商”身份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5.3 采购文件 费用:每套售价 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缴纳方式:线下支付,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
汇入账户信息:
开 户 名: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08000 47502
转账事由:标书费 -公司简称
注: 采购文件 费用支付成功后,请及时将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发至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审核通过后方可下载 采购文件 。
5.4 采购文件 款发票事宜: 仅支持数电发票,发票开具后将发送至供应商报名时系统所留邮箱,请确保邮箱与联系方式有效 。
6. 响应 文件的递交
6.1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 响应 截止时间)为: 202 6 年 6 月 24 日 9时00分。
6.2电子 响应 文件的递交:通过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提交,请选择 “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首先点击左侧菜单“我的项目”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包,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最后点击左下方“ 响应 文件递交 ”按钮进行 响应 文件递交。
6.3 供应商 应在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平台完成加密电子 响应 文件的上传。 供应商 未在平台下载 采购文件 或电子 响应 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平台提交电子 响应 文件。
电子 响应 文件递交及解密异常时的处理方式:
( 1)当电子 响应 文件上传异常时, 供应商 应及时联系平台技术支撑人员解决。
( 2)因 供应商 自身原因导致电子 响应 文件递交失败造成的后果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
( 3)因 供应商 自身原因导致 响应 文件未解密的,视为 供应商 撤销 响应 文件。
( 4)因 供应商 之外的原因造成 响应 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 响应 文件。
( 5)因 供应商 自身原因导致电子 响应 文件递交失败的,其 响应 无效。
7. 供应商 注册及 CA办理
7.1平台注册
有意参与本项目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完成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采购文件。
原比德电子采购平台用户可使用原平台已有账号密码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已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但忘记密码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 “忘记密码”按钮,按照网页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文件,重置密码。
未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的潜在供应商,请点击平台首页 “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首页“操作手册”专区的《用户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7.2 CA证书办理
首次使用平台进行电子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 CA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编制和响应,为了避免影响正常响应,供应商请至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及时办理CA证书。手机CA证书售价350元人民币/年,售后不退。已持有平台CA证书的供应商应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
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点击左侧菜单“操作手册”模块下载。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常规操作咨询及问题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 4009005950(工作日8:30-17:00)。
联系支撑人员前请确认已认真阅读过操作手册。项目相关问题请联系本公告中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8. 响应 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 文件开启在 响应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邀请所有 供应商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唱价会议, 供应商 未派代表参加唱价会议的,视为默认唱价结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公开询比(比选)公告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 ///)、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 : ///)、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 :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10. 监督部门 : 天津铁塔纪委办
11 .重要提示:
为贯彻落实招投标法律法规,遏止串通投标(响应)等不正当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对违法违规投标(响应)行为的打击力度,营造公平健康的营商环境,推进供应商诚信体系建设,在招标 /采购过程中,发现串通投标(响应)行为,招标人/采购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招标/采购文件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从严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将有关情况移交监管部门处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违规供应商自行承担。发现疑似串通投标(响应)行为,也将记录情况,并重点关注深入核查。
12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 124-2号
邮 编: 300000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 7号
邮 编: 210003
联 系 人: 王盼、岳东飞、刘强、张继旺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王盼)
传 真: /
电子邮件: wp361964325@163.com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异议接收邮箱: zhangjiwang6423.cutcc@chinaccs.cn
采购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202 6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