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6-24
项目名称: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餐饮服务项目已由招标人内部审批完成,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资金已足额落实,招标人为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开展公开招标工作。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地点 :包含两处服务场地,分别为总院(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泰南道30号)、东院(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
2. 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年度服务预算为 260万元/年 ,为本项目最高限价;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该限价,超出限价的投标文件直接判定为无效投标。
3. 服务期限 :整体框架合作期限为三年,实行年度考核、年度签约模式。每年服务期满后,招标人将对中标服务商服务质量、履约情况、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度服务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作,不予续约,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以此为由主张赔偿。
4. 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1个标段,服务范围覆盖两处院区全部餐饮配套服务,包含但不限于食材采购、后厨加工制作、日常自助餐供应、会议及宴会餐饮保障、咖啡厅配套服务、后厨及就餐区域卫生消杀、库房物资管理、现场服务人员管理、食品安全管控、各类餐饮应急保障、设备日常运维等全部相关配套工作。
5. 投标要求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整体投标,严禁拆分投标、选择性响应、部分响应,存在上述情况的直接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 投标 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模式,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格条件,任意一项缺失或不满足,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无效:
1. 主体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合法主体证明文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合法合规经营;
2. 专业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包含热食类食品制售。凭上述许可资质,视为具备现场热食制作、集体用餐供应的合法经营条件;
3. 财务状况: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含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全套报表),或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证明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经营风险;
4. 纳税及社保:提供2026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免缴社保的投标人,须提供对应税务、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佐证文件,无佐证材料视为无效;
5. 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开标日前成立不足3年的,自企业成立之日起承诺),重大违法记录包含行政处罚、食品安全事故、招投标违法违规、失信惩戒等相关情形;
6. 失信限制:投标开标当日,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实时查询,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须自行提供开标前7日内完整的无失信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平台实时查询结果为最终评审依据;
7. 关联关系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控股关系承诺书,同时上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下载的股东、出资、关联关系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挂靠投标、借用资质投标 ,一经查实存在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纳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并依法追责。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 2026年06月24日09 时00分至 2026年06月30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
2. 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线上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予退还。 潜在投标人登录线上资料提交网址完成文件费缴纳,并上传以下全套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扫描件完成资料核验: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线上提交网址: https://f.kdocs.cn/g/6OB7VHFm/ 转账汇款备注统一格式:项目编号+文件费。招标文件获取相关事宜咨询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 平台报名前置要求(强制)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行在天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完成企业实名认证及本项目线上报名登记。未完成平台线上报名登记的潜在投标人,无法下载招标文件,自动丧失本项目投标资格。
4. 答疑、澄清及补遗文件发布规则
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回复、补充修改、变更补遗等全部正式文件,仅通过天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统一公开发布,平台公示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平台实时查阅、下载相关公示文件;因未及时关注、下载平台发布文件,造成投标文件编制偏差、漏项、失误等全部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一律不予受理。
2. 递交要求(双线递交、平台优先)
(1)线上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天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线上精准报价,线上填报及上传内容必须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严禁阴阳文件;
(2)线下递交:同步将装订、密封、签字盖章齐全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
3. 文件效力界定 :本项目评审、定标、存档 以天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及线上报价为唯一评审依据 ,纸质投标文件仅作为项目备查归档使用。逾期未上传电子文件、未完成线上报价的,直接判定投标无效。
4. 线下递交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6楼A607
5. 纸质文件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完成装订、密封、签字、盖章,密封袋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未按要求制作、密封的纸质文件一律拒收。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间 :2026年07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开标方式及地点 :全流程线上开标,开标大厅为 天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开标大厅() ,无线下开标现场。
3. 线上开标操作要求
(1)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15分钟登录平台开标大厅完成线上签到,签到截止至开标时间,超时未签到视为自动放弃开标异议权利,无条件认可本次全部开标结果;
(2)开标全程由投标人自主线上完成文件解密、唱标确认、结果核对等操作,因投标人网络故障、操作失误、未及时在线等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未确认结果的,投标失效或视为认可开标结果,全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 公告 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答疑补遗、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等全部公示信息,主发布渠道为天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 )。
八、 异议与投诉须知
1.廉政监督渠道: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纪检监督部门(监督电话:查看完整信息),仅受理招标相关工作人员廉洁违纪举报线索,不受理各类招标业务异议。
2.异议提交要求:投标人及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流程、开标评标结果存在异议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天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线上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异议材料须载明主体信息、利害关系证明、诉求及佐证材料,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3.处置说明: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无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外部监督,无行政投诉渠道,全部业务争议统一由招标人内部核查处置。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泰南道30号
联系人:杨学刚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40988352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市赛英工程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欣苑公寓2号楼1门(科技园)
联系人:王立锋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saiyinggongsi@163.com
平台技术咨询 :天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