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窝镇工业园17号厂房屋顶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6-24
项目名称: 薛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窝镇工业园17号厂房屋顶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查看完整信息538001
招标公司: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薛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厂房屋顶维修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招标编号:E查看完整信息538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张家窝镇
一、招标条件
本 薛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窝镇工业园17号厂房屋顶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查看完整信息538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10.994700万元,招标人为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薛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1400平方米
2.2.建设地址:张家窝工业区泰进道17号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薛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窝镇工业园17号厂房屋顶维修项目
薛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窝镇工业园17号厂房屋顶维修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要求:10天(实际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薛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窝镇工业园17号厂房屋顶维修项目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B.针对本项目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4.投标人须提供2026年1月至截止时间至少1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7.投标人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以发证时间为准),为本单位职工,同时提供社保证明;2)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以发证时间为准),为本单位职工,同时提供社保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确认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登录政村企阳光招采平台完成项目关注:()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06-24 09:00:00至2026-06-30 16: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每日 9:0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报名,请拨打项目联系人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咨询具体事宜。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07-15 09:30:00
递交方法:纸质文件递交
递交地址:天津翰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13-1-102)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07-15 09:30:00
开标地点:天津翰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13-1-102)
八、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 开标鉴证部门为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薛庄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知景道100号村委会办公楼五楼3号
联系人:房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翰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环外)海泰大道36号(海泰精工国际)E3-1-102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