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YZC-2026-06-10)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6-26
项目名称: 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YZC-2026-06-1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FYZC-2026-06-10
招标公司: 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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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YZC-2026-06-10)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YZC-2026-06-10)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26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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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7月07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ZC-2026-06-10
项目名称: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3.0万元
最高限价:273.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273 273 其他服务 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管理、社保缴纳及工资代发、工会管理、政务大厅餐费结算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4)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件,且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06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截至开标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满足有关国家行政部门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认定的规定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要求,并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26日 到 2026年07月03日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方式:(A)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B)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7月07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1)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下载《招标资料领取登记表》进行手写填报;2)供应商将《招标资料领取登记表》内容填写齐全后,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fangyouss@163.com)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3)项目负责人根据基本信息中记载的邮箱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通过邮件回复确认已收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流程。2.说明:①供应商应对注册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筑市场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直沽中路7号海河大厦
联系方式:徐老师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海洋科技园海鑫广场4号楼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馨玉、王伟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及招标资料领取登记表.zip
天津房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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