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管道公司天津维抢修中心2026年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交通运输设备类物资招标项目标包二(交通运输类)
- 2026-07-02
项目名称: 北方管道公司天津维抢修中心2026年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交通运输设备类物资招标项目标包二(交通运输类)
项目编号: ZY26-TJ01-WZ043
招标公司: 天津维抢修中心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北方管道公司天津维抢修中心2026年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交通运输设备类物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类型:货物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北方管道公司天津维抢修中心2026年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交通运输设备类物资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ZY26-TJ01-WZ043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
天津维抢修中心
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河北省/石家庄市
标段数量:
2
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项目规模:
根据计函字〔2025〕15号-关于明确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张家口—石家庄段)维抢修机具等批复概算投资的函的批复,以及北方管道公司2026年4月度物资采购计划批复情况,拟为天津维抢修中心采购交通运输设备类物资6台,用于维抢修业务。
北方管道公司天津维抢修中心2026年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交通运输设备类物资招标项目标包一(工程车)
标段编号:
PAC-BFGD-2604007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2026-07-02 16:3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6-07-08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
200 (按标段收费)
获取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下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7-15 09:00:00
开标时间:
2026-07-15 09:00:00
递交方法:
登录国家管网集团电子招标平台递交
递交地址:
/home/
开标方式:
线上
标段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1)本次招标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要求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特殊代理机制由制造商出具正式说明);同一品牌的工程车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仅保留制造商投标资格。2 业绩要求: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至少1项。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工程或项目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供合同关键页及扫描件、业主评价,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 财务要求: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近3年(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财产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两年连续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供货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签字盖章的报告正文、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如2025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可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签字盖章的报告正文、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且可查验。如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签字盖章的报告正文、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4 信誉要求: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使用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检查。注:“控股及管理关系”界定如下:①这一关系的界定既包含了控股关系,又包含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②控股关系包括绝对控股(持股比例达50%以上)与相对控股(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照相关法规释义,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既包括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又包括厂长、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等主体。(4)提交最近3年(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5)法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6)投标人、关键人员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北方管道公司暂停/限制投标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北方管道公司永久取消投标资格或交易资格。(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近3年(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5 其他要求: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1)供货商对技术文件和数据单中所列技术条件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对技术文件和数据单中要求的技术指标,应写出具体技术参数并做出详细说明,不得仅以“满足什么的标准”或“满足”为答复。如有异于本技术条件要求的,应编制技术偏离表,并论述理由。(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北方管道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北方管道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3)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是否处于限制交易资格期内。并经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查证,一经查实,处于限制交易资格期内的承包商正在参与采购活动的,将否决其参与资格;已经完成定商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行使解除权,应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不再签订书面合同。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将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在限制交易资格清单内的,该联合体应按限制交易资格清单处理结果执行。适用于标包一: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为货物最终验收报告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48个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适用于标包二:随车吊质保期为货物最终验收报告双方签字之日起60个月,其余车辆(客车、皮卡、轻型货车、越野车)质保期为货物最终验收报告双方签字之日起24个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05 天 23 时
文件获取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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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7-08 17:00
北方管道公司天津维抢修中心2026年长春-石家庄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张家口段)交通运输设备类物资招标项目标包二(交通运输类)
标段编号:
PAC-BFGD-2604007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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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1)本次招标投标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和代理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2)若投标人为代理商,要求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特殊代理机制由制造商出具正式说明);同一品牌的工程车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仅保留制造商投标资格。2 业绩要求: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2)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至少1项。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技术参数应能适用或接近数据单中规定的工况条件。业绩表应包括工程或项目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提供合同关键页及扫描件、业主评价,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 财务要求: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近3年(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财产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不存在两年连续资不抵债情况(指负债大于资产的状况),有能力承担供货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3年(2023年至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签字盖章的报告正文、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如2025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可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签字盖章的报告正文、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取得赋码且可查验。如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签字盖章的报告正文、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报表附注))。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4 信誉要求: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能参与同一标段投标,评标时将使用天眼查等系统进行检查。注:“控股及管理关系”界定如下:①这一关系的界定既包含了控股关系,又包含了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②控股关系包括绝对控股(持股比例达50%以上)与相对控股(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依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参照相关法规释义,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既包括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又包括厂长、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等主体。(4)提交最近3年(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5)法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自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6)投标人、关键人员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北方管道公司暂停/限制投标资格或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北方管道公司永久取消投标资格或交易资格。(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近3年(2023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3)、(5)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5 其他要求:适用于标包一、标包二:(1)供货商对技术文件和数据单中所列技术条件必须逐条做出明确答复,应逐条回答“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对诸如“已知”“理解”“注意”“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对技术文件和数据单中要求的技术指标,应写出具体技术参数并做出详细说明,不得仅以“满足什么的标准”或“满足”为答复。如有异于本技术条件要求的,应编制技术偏离表,并论述理由。(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北方管道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北方管道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3)投标人需提供承诺,是否处于限制交易资格期内。并经评标委员会/招标人查证,一经查实,处于限制交易资格期内的承包商正在参与采购活动的,将否决其参与资格;已经完成定商的,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通知书但尚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行使解除权,应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不再签订书面合同。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将及时、主动告知招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任何一方在限制交易资格清单内的,该联合体应按限制交易资格清单处理结果执行。适用于标包一:所提供产品的质保期为货物最终验收报告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48个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适用于标包二:随车吊质保期为货物最终验收报告双方签字之日起60个月,其余车辆(客车、皮卡、轻型货车、越野车)质保期为货物最终验收报告双方签字之日起24个月。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05 天 23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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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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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维抢修中心
联系人:
李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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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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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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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熊林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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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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