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天津城东公司供电抢修服务用房项目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 2026-07-05
项目名称: 国网天津城东公司供电抢修服务用房项目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2S3001
招标公司: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采购标的物: 供电抢修服务用房项目监理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国网天津城东公司供电抢修服务用房项目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06 00:00 信息来源: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 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备案号: JS查看完整信息002
招标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2S3001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网天津城东公司供电抢修服务用房项目 已由天津市河东区行政审批局以津东审投备案〔2026〕6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 建设规模为 60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受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5203m²,总建设规模6000 m²,其中:供电抢修服务 用房单体建筑面积6000 m²,地上7层,建筑面积5700 m²,地下1层,建筑 面积300 m²,主要布置配电抢修用房、城区供电抢修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及配 套设施用房等;室外配套建设道路广场、绿化及室外管网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塘公路北21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国网天津城东公司供电抢修服务用房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 国网天津城东公司供电抢修服务用房项目,单体建筑面积 6000 平方米,其中地上7层,建筑面积 5700 平方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 300平方米,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最大高度约31.15米。最大单体跨度8.1米,最大深度3.7米。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施工阶段、保修阶段。本标段投资额32.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6年08月31日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6年08月3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8年01月0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 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07月06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7月11日00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年07月27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招标人: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庆林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北区五经路39号
邮政编码: 300010
联系人: 郭子煊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国网天津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杨旭华
办公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华裕路29号
邮政编码: 300300
项目负责人: 宋菲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日期:2026年07月06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受理负责人: 郭子煊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北区五经路39号
天津市河东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受理负责人: 孙涛
电话: 24135306
传真: 24135306
电子邮箱: hdqzjwxzzfzd03@
受理单位地点: 河东区七纬路106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btstyslzq.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