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疏浚公司φ900mm钢管及排泥辅件采购
- 2026-07-18
项目名称: 疏浚公司φ900mm钢管及排泥辅件采购
项目编号: SJZB-GYL[2026]082
招标公司: 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钢管及排泥辅件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招标 公告
疏浚公司 φ900mm钢管及排泥辅件采购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参与投标。
一、招标文件 编号: SJZB-GYL[2026]082
二、采购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标的物要求 :
见附件中报价清单。
供应商须具备甲方要求的相关资质与服务供货能力,保证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本文件要求的商品或服务,并确保提供的商品与服务,满足甲方要求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付款方式及周期
支付方式:本项目以供应链金融产品,期限 1年,贴现率4.2%进行支付。
付款周期为:收到商品或服务完成并开具有效的发票后 3个月内支付结算额的70%,质保期结束后支付结算额的27%。
结算价格:最终结算价格以我司实际核算价格为准,参与报价视为同意。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时间
1.售标时间:2026年7月18日-7月23日
2.投标时间:2026年7月23日-7月28日
3.开标时间:2026年7月28日
五、文件获取与投递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的投递 应通过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 /) 进行文件的下载与上传,并保存文件。
本次招标投标方需要缴纳 1000元标书费购买标书,投标方需将标书费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 “收XX公司—XXXX(招标编号)标书费”,招标方将凭标书费银行汇款凭据向已缴纳标书费的投标方出售标书。请各投标方在标书出售截止日期前缴纳标书费并购买标书,投标方购买标书后标书费不予退还。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 1200 1675 9000 5250 57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支行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据底单备,具体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投标文件范本要求。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77000 元(大写人民币 柒万柒仟 元整)。在投标之日起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 “ 收 XX公司 — XXXX( 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 ” ,请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按废标处理。
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 1200 1675 9000 5250 57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支行
投标保证金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原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质量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质量保证金按结算额的 3%收取,待质保期结束后,一次性退还。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质量保证期从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年 。
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包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支付标准:500元
支付方式:根据系统短信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完成缴费,缴费完成后在 “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缴费情况,5日内在中交采购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获取发票;
支付时间:中标结果发布 10天内完成缴费;
未及时完成缴费违约责任:要求时限内未完成缴费的,系统将限制后续合同签订。涉事中标单位违约一次的将拉入集团 “重点关注名单”,累计2次的拉入集团“黑名单”。
八、开标、评标方式:
1.开标
本项目将在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开标并由相关专家进行评标(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投标人准时在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查看开标结果。
2.评标
最低价评标法
本次招标不设置招标控制价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 中心路增 1号天航大厦
联系人:王冬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十、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发送的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与企业相关的资质、信用、财务情况、业绩、拟提供的货物与服务情况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营业执照 、 银行开户行许可证 、 一般纳税 人 证明 、 近2年财务情况报表 (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企业银行信用评级证书 (如有)、 企业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 、 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信息查询 (企业全称及法人)、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
十一、其它事项
1.投标文件:投标正本 一 份;
2.本次投标不划分包件;
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交货/完工日期: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30日内开始交货,35日内交货完毕。
5.交货地点: 辽宁省大连市长兴岛招标方指定位置
6.如果投标方因故不能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说明;
7.投标人主体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基础资料及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9.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