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虚拟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7-21
项目名称: 虚拟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TXZBL0000396ZX0095
招标公司: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虚拟化平台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本招标项目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虚拟化平台建设项目 、 TXZBL0000396ZX0095 ),招标人为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电子形式)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虚拟化平台建设项目
1.2 招标内容
规模:采购预算6 , 246 , 166.00元(不含税),采购类型: 货物
采购内容:立足当前科研数据管理、算力支撑及信息化建设实际现状,破解现有科研基础设施算力分散、数据孤岛、安全薄弱、架构滞后等瓶颈问题,落实自主可控、安全合规、弹性扩展的建设要求,拟以ARM架构为核心技术底座,建设高性能通算与智算算力、分布式存储,搭建内外网分区隔离的科研私有虚拟化与超融合云平台。具体请见技术要求清单。
主要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交货时间:在合同签订后且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设备到货工作,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项目工作。
质保期:质保期自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其中设备(13%税率部分)质保期开始时间为设备到货次日起至项目整体质保期结束之日止)。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1名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最高限价为6246166.00元(不含税) 。单价 最高限价 详 见 投标一览表 。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企业状态为存续且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若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税务局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税务局官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做为有效证明。若投标人为小规模纳税人,须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承诺函。
2.3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期间,应具有设备销售或信息化技术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框架协议累计金额600万元(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
(一)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发票编号。
(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框架协议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不予计取。
2. 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至少1名的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的技术负责人,至少1名的现场负责人,以上人员不得复用。
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合同制员工,提供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成员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以投标人名义为团队成员缴纳的2026年1月至2026年6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
2. 5 根据《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严禁列入黑名单的禁入型供应商在禁入期内参与该项目。
2. 6 招标人将进行投标文件的IP、MAC地址校验,如不同投标人的MAC地址相同或使用天津联通内部IP地址上传文件,评审委员会将直接按照围标、串标处理。
2.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 8 本项目严禁转包及违法、违规分包。
2. 9 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核心设备制造商(AI算力服务器(CV))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核心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不同投标人提供的核心设备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其投标均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07 月 21 日 22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7 月 27 日 2 2 时 00 分 。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后点击“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招标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
4.1.3招标文件费用:售价 300元 人民币,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须拥有“沃支付”并成功付款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1. 4 供应商注册及IPASS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办理“沃支付”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购买、接受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数据电文投标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08 月 12 日13时30分。
5.1.1投标文件通过“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上传递交。投标人须将“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请查看: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等文件下载并认真阅读详细内容。
5.1.2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5.1.3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代理联系人与后台协助处理。
5.1.4建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之日三天前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代理机构协调处理、且投标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解决,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投标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2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递交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行政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 行政 监督部门为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南开区南马路1151号
邮 编: 300100
联 系 人: 李 经理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洛卡金融广场404室
邮 编: 3 00 3 80
联 系 人: 叶玉峰、李雨泽、罗浩、樊恒波、高斯
传 真: /
电子邮件: yeyufeng_xm@cicdi.cn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0100000129
异议受理方式: yeyufeng_xm@cicdi.cn
监督部门: 中国联通天津市分公司纪委第二纪检组
联系人: 王晓琳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 tj-wangxl5@chinaunicom. cn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 0 7 月 2 1 日
异议渠道: 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应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文件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招标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