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通信系统集成设备集中采购招标-集中采购项目
- 2026-07-21
项目名称: 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通信系统集成设备集中采购招标-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公司: 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PPP项目总经理部
采购标的物: 通信系统集成设备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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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通信系统集成设备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已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通信系统集成设备物资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PPP项目总经理部。本次公开招标采用在中交招采网线上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交建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项目线路西起保山西道一中心医院新址西侧,东至水上公园西路站。线路依次沿保山西道、津河、复康路敷设,途径西青区和南开区,串联了一中心医院新址、一中心医院旧址和南开大学等客流集散点,在一中心医院站与地铁6号线换乘。延伸工程线路全长3.84km(区间长约3.14公里),本工程全线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日,全线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3月28日。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包括:天津地铁11号线延伸工程通信系统集成设备的设备供货,服务范围为设计(含系统设计、接口设计)、BIM模型、设计联络、样机监造与检验、制造、出厂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现场装卸、仓储保管、成品保护、指导安装、测试、试验、完工测试、调试检验、安全评估、行政许可验收、开通、试运行、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专用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缺陷责任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以及《用户需求书》中所描述的其它义务及工作;其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2.3.其他具体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物资须具有产品检测报告和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投标物资的质量标准和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具体要求,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有保证,符合轨道交通/铁路标准需求。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2025年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体系认证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同时需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体系认证证书需经全国认证认可平台/查询有效)。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因产品质量问题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未发生合同供货履约方面或产品质量方面的诉讼案件或仲裁。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07月20日10时00分 至 2026年07月27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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