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华集团2026-2027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 2026-07-24
项目名称: 嘉华集团2026-2027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天津市嘉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律师事务所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嘉华集团 2026-2027 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嘉华集团 2026-2027 年度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嘉华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入围家数及规则:拟入围 6 家单位。入围规则: 1 )当有效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家数 N≥7 家时,综合得分排名前 6 的投标单位获得入围资格,其余有效投标单位按照排名获得候补资格,后续根据工作需要如需增加入围单位,则按照候补排序进行增补。 2 )当有效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家数 4≤N≤6 家时,综合得分排名前 N-1 的投标单位获得入围资格。 3 )当有效投标单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家数 N≤3 家时,本项目废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 3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 提供 2026 年 1 月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 投标人须由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代表若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需提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代表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6 年 07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7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略【详见项目公告】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6 年 08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 略【详见项目公告】
详细公告内容在 “ 律界招投 ” 官网 搜索对应项目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