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总行2026-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采购公告
- 2026-08-07
项目名称: 渤海银行总行2026-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FUTC-2026-H067A
招标公司: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受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将以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渤海银行总行2026-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UTC-2026-H067A
二、采购需求简述
渤海银行总行2026-2027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分为三个采购包。
采购包1:银行复杂业务法律顾问(非诉);
采购包2:银行业务及综合事务法律顾问(非诉);
采购包3: 劳动人事法律顾问(诉讼、非诉)。
本项目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兼投不兼中,每个采购包最终成交一家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以下要求为实质性资格要求, 提示和说明 如下:
* 附件中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务必按照附件中的格式提供。
*明确要求提供 原件 的,请在 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 中提供 原件 ,在响应文件的资格审查文件副本中可提供复印件。
*未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复印件。
*以下每一条单独要求的资格文件,无论正本/副本, 每份都需要单独加盖供应商公章 。
*所提供的所有资格文件均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尚在渤海银行黑名单中,或处于限制参与渤海银行采购项目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须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提供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供应商委派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采购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或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授权代表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同页复印);
5.供应商须承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原件);
6.供应商及服务团队自2023年1月1日至评审之日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
7.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2023、2024、2025年任意连续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承诺函(原件);
9.须签署并提供参与采购人采购活动廉政承诺书(原件);
10.须签署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费及保证金事项承诺函(原件);
11.供应商及服务团队自2023年1月1日至评审之日没有以下禁止事项,供应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一)加盖供应商公章:(1)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的;(2)受到有权机关或律师协会处罚、制裁、惩戒、处分的; (3)因执业过错被司法机关判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4)出现内部纠纷、客户投诉等严重负面信息的;(5)以不正当手段损害渤海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6)根据国家或渤海银行规定应当回避的;(7)存在其他不良执业信息的;(8)提供该项服务与渤海银行存在利益冲突的;(9)经办律师及其近亲属与服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10)经办律师系渤海银行需求单位、法律事务部门或行政事务部门工作人员近亲属的;(11)具有其他不应作为候选律师事务所情形的;
12.供应商须提供专项承诺函(二)承诺以下事项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为渤海银行提供法律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2)未经授权,不以渤海银行名义开展活动;(3)监管机构对外聘律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将予以配合;(4)不得将受托事务转包或者变相转包;(5)定期报告受托事项处理进展,及时通报服务过程中的突发性事件及解决情况;(6)按要求出具服务报告,并移交所有工作成果;(7)对服务过程中获悉的渤海银行及其客户的信息严格保密;
13.采购包1:供应商具备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为开发性金融机构总行、政策性银行总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总行及系统重要性银行总行提供常年/日常/专项/入库非诉法律(不含资产清收、劳动人事)服务经验。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包括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和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中的签署主体名称、服务内容、签署日期、甲乙双方盖章等关键内容应清晰可辨。
采购包2:供应商具备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为开发性金融机构总行及省一级分行、政策性银行总行及省一级分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及省一级分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总行及省一级分行、系统重要性银行总行及省一级分行提供常年/日常/专项/入库非诉法律(不含资产清收、劳动人事)服务经验。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包括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和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中的签署主体名称、服务内容、签署日期、甲乙双方盖章等关键内容应清晰可辨。
采购包3:供应商具备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为开发性金融机构总行及省一级分行、政策性银行总行及省一级分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总行及省一级分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总行及省一级分行、系统重要性银行总行及省一级分行提供劳动人事法律服务的经验。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合同包括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内容页、签署日期页和甲乙双方盖章页,合同中的签署主体名称、服务内容、签署日期、甲乙双方盖章等关键内容应清晰可辨。
注:
开发性金融机构: 国家开发银行;
政策性银行 : 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
系统重要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广发银行、浙商银行、上海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四、公告发布期限与报名截止时间
1.采购公告发布期限: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16:00)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五、报名方式
凡满足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的供应商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
1.报名方式:非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和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若非负责人亲自报名,还需提供负责人授权书
(3)负责人(若负责人亲自报名)/授权代表(若授权代表报名)身份证复印件
(4)保密承诺函
4.非现场报名: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填写报名表,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报名表与须提供的报名资料一并传真或者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人邮箱处。(邮箱地址: jczb_bh@cfcpn.com )
5.平台注册: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完成天津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注册工作。
六、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的供应商超过 7 家/包 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2.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期限:有效报名的供应商,可于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0 元,售后不退。采购文件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电子版本。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时间: 2026年8月20日9时00分-2026年8月20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6年8月20日9时30分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九纬路103号万泰大厦8层
八、参与采购活动保证金(本采购项目不适用)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联系人:张紫薇、刘松樵、郭改改、王嘉薪、朱铭浩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95号尚信大厦10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紫薇、刘松樵、郭改改、王嘉薪、朱铭浩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czb_bh@cfcpn.com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218号渤海银行大厦
3.采购人联系人:李静
4.采购人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仅在金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天津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