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住宅项目脚手架及模板工程3标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 2026-08-08
项目名称: 新建住宅项目脚手架及模板工程3标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GK2026062200159348
招标公司: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中交二公局 第五工程 有限公司
红桥区天津西站西片区(京津冀同城商务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新建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模板、脚手架工程 3标段 专业分包 招标
招标编号: GK2026062200159348( 试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红桥区天津西站西片区(京津冀同城商务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新建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分包 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分包 3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 天津市红桥区 。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 25305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18304平方米,其中住宅211804平方米,幼儿园3500平方米,配套商业3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4747㎡,最大基坑深度6.13米,最大单体面积12500平方米,最高高度80米,最大单体跨度9米,最高层数:27层。
其他 : / 。
2.2 招标 范围
施工范围: 3标划分范围,投标人负责施工幼儿园、4#、21#、22#主楼及其 周边地库,建筑面积地下 7214.21m2,地上29368.56m2,合计36582.77m2(地库以后浇带划分为主,具体范围以图纸下发为准)
全部图纸范围内与主体有关的施工范围:
( 1)以投标人承包标段与相邻单位标段后浇带外侧位置分界,先施工队伍留缝,后施工队伍完成后浇带施工;先进行基础筏板及顶梁板、外墙施工单位负责承包范围外侧止水钢板预埋、预留钢筋(预留长度需满足规范要求,控制合理接头率,如需直螺纹连接,必须套丝),木工工程需完成后浇带支拆模及回顶等工作不另计费用,垫层及防水保护层需满足工程需要;后施工单位完成后续钢筋(除锈)连接、支模、清理后浇带、浇筑养护等全部工作,后浇带工程量计入后施工单位完成。
( 2)工作范围:
包含施工图纸范围内但不限于模板、支撑、脚手架、安全网、吊料平台、悬挑架、马道、水泥砂浆材料费、屋面排气管、集水坑、排水沟盖板或篦子,爬式钢楼梯、踏步式钢楼梯,地下室顶板滤水层或平屋面保温铺贴、地面保温板、屋面保温板、地下室挡土墙侧面保温、地下室顶板保温(保温板材料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负责施工及提供辅材,施工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再另行结算)、防水保护层、散水、台阶基础、砼坡道、塔吊基础、塔吊临时便道,支护、加工棚、模板支撑、模板、拉杆、止水钢板、止水条、铁丝、铁钉、墙、板、梁保护层垫块、内撑条等。预埋件、各专业预留洞口预留及预留洞口砖、砂浆封堵收口,塔吊、施工电梯信号工、司索工由投标人提供(投标人负责提供塔吊信号司索工,每台塔吊配备两人)。配合试验、交付验收;以及为完成上述工作范围及内容所包含的采购、人工装卸车、制件安装、二次搬运、夜间施工、已完工程保护、测量定位放线、安全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临时设施、环境保护)、施工过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投标人采购的由投标人负责实施收集,甲供材料投标人配合招标人)交由招标人统一管理,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配合组织监理、业主、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各项验收、迎检等。
不包含:施工塔吊租赁及司机,施工电梯租赁及司机。
分包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模板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基础结构、主体结构、屋面屋架、二次结构(随主体结构同时施工)、附属结构、设备基础、临建工程及本工程其它一切结构的模板工程(含塔式起重机基础及物料提升机基础)。工程开始至工程完工为止,“模板工程”的工作面清理、放样、制作、支撑、安拆、吊运、分类堆放、落手清、扣件等穿螺杆螺帽、预埋件制安、材料卸车、材料工具的装车清场。方木、模板满足质量要求(劳务提供规格参数,招标人选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主体结构:结构图及建施图中的预留孔洞(直径或单边长度大于30cm)、后浇带、后浇洞、放线洞、塔吊部位的预留洞的支模及拆除及建施图结构图中所有不需要砌体作为支撑的模板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栏板、空调板及设备基础等)。
( 2)投标人所有与模板工程相关的辅助生产工作,如:定位筋的制作、安装;泡沫板预埋、清理;止水螺杆的制作、安装; PVC套管和死螺杆的清除,止水钢板的安装、焊接等,与模板工程相关的材料进场装卸并按指定的地点分类、整齐堆放,使用前的出库及归还时的入库手续办理。
( 3)柱、梁、平板采用多层板,加固采用方木和方钢。并做好板面清理、修整及工完料清工作。
( 4)制模、立模、支模、拆模、清模、保养;每层拔钉回收利用,场内清理,二次搬运,垂直水平运输,预埋铁件安放,砖墙拉接筋及楼梯预埋筋的模板钻孔(或预埋拉接筋的督促工作,以招标人例会决定为准),场外运输的场内装卸(不包括场外装卸)。
( 5)墙、柱立模前必须先清理验收,通过后方可支模,否则造成返工由投标人负责。合模前应满足安装预埋施工条件,安装施工完成验收合格方可合模。
( 6)浇捣砼时值班人员不少于4人;施工放线时派2~3人参加;班组长1 人、其余可为小工。阳台、空调板预埋线由投标人负责弹出。
( 7)止水钢板、橡胶止水带安装,后浇带钢丝网的制作、安装。在施工完楼层后浇带的二次支撑加固,由投标人加固覆盖(加固方案项目部提供,按要求施工)。
( 8)不能取出的螺杆割除(没有按要求放置螺杆造成取不出的,损失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9)砼面打磨、修补、擦粉、卫生间吊模拆除后修补、自己原因导致钢筋的外露修补、切除等所有内容。
( 10)轴线偏位或平板底不平以及模板胀模等质量问题,由木工凿除胀模或不平整的砼,留凸出墙面5㎜再用角磨机磨平胀模砼,爆模、胀模或漏浆等造成商砼浪费的招标人按材料费的3倍处罚。
( 11)投标人场地及宿舍的卫生维护工作;场内卸货到位的本工种用品,分类堆放整齐,符合文明标化工地要求。做好落手清等必要的文明标化工地施工义务。在非标层施工时,根据现场需要及时调整木工作业棚的木工机械就位。
( 12)按照招标人要求对结构墙柱阳角、楼梯踏步、板面高低差部位做好护角模板加工安装刷漆工作,做好成品保护至竣工。
( 13)投标人模板制作料单在模板制作前必须经招标人现场负责人签字后才能下料,投标人必须按照优化配模图后台集中下料,并做好裁切模板防水封边处理。
( 14)投标人上报的材料计算必须精确,上报量大于所需量1%时,或上报量小于所需量时,由投标人承担损失(如材料费、运费、误工费等),并每次罚款1000元(现场负责人当场出具罚单),违反此规定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和经济处罚。工程结束后,所有的设备、工具清理上油归仓库,如有浪费租赁费或材料价从投标人扣除,剩余材料的装车清场。
( 15)投标人遵照招标人标准提供:定型化木工棚、方管、后浇带钢丝网、对拉螺杆、止水螺杆、手推车、挑架工字钢、照明灯具、碘钨灯管、三级配电箱、电缆、手用电动工具、手用工具、木工机械、电焊机、电钻、切割机、吹风机、焊条、铁丝、铁钉、双面胶、海绵条、胶带、切割片、圆盘锯片、磨光片、脱模油剂、PVC套管、扫把、雨衣、雨鞋、施工线、石笔、粉笔、电焊帽、电焊手套、水泥撑、模板、方木、钢管扣件、3型卡、橡胶止水带、钢筋垫块等。
( 16)模板质量要求:确保清水砼质量,材料进场时由招标人确定模板质量,不满足质量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材料;模板使用中质量不满足招标人要求时,投标人应无条件更换。
2.架子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从工程开始至工程完工为止,合同内需要的一切脚手架工程,投标人免费提供一个月供招标人使用,在投标人的施工过程中及或完工后。
外架工程材料的进场卸车,钢管刷油漆,扣件等穿螺杆螺帽,标牌条幅等悬挂,因文明施工需要制作的零星构件及为宣传而做的一切脚手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 1)外墙脚手架的搭拆:包括锚环制作安装、安全网、钢板网张挂清洗、防护栏杆搭拆、踢脚板制作安装、爬梯安拆、架体与主楼的拉接、钢管的色标油漆、悬挑架底部吊顶、物料提升机平台的搭拆与铺设板子等的搭拆、塔吊附属架体平台的搭拆;因施工需要的零星搭拆内容;根据施工需要进行二次搭拆的所有内容。
( 2)六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管井口、通道口)、五临边(阳台边、通道边、建筑物周边、斜道边、坑道边)、主楼外部悬挑防坠物平网及安全通道(防护棚)等所有防护设施(定型化防护由招标人提供)。
( 3)每层卸料平台等的搭拆,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搭拆,塔吊配合,否则招标人有权根据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卸料平台下部必须搭设专用悬挑防坠物平网。
( 4)施工场地内所有设施的防护棚以及移位后的重新搭拆等。
( 5)脚手架施工的文明施工工作,包括按文明施工要求堆放材料、灭火器(投标人提供)的布置,每日落手清工作,扣件材料堆放整齐等。
( 6)按要求搭设地下室插筋端部固定的钢管架体,施工完成后及时拆除。
( 7)工程结束后,所用的设备、材料、工具清理上油归仓库,装车清场,架工所用的一切钢管的打包装车。
( 8)做好落手清、材料堆放整齐等必要的文明标化工地施工义务,必要的木工棚、钢筋棚、安全防护棚及每工段层外架、防护设施的清理及平时维护。
( 9)以上内容包括脚手架工程相关的一切定额规定的工作,不存在点工,从开工到完工的施工部分更改不再调整承包单价。
3.其它应完成的工作:
( 1)根据设计图纸及招标人要求负责主体施工时标高引测、测量、放线(所有轴线,框架梁、剪力墙的边线及300控制线)、外墙垂直控制线、抄平等全部操作过程,各楼层放线的十字主控线和测量的主控点由招标人负责引测到位,并在投标人配合下完成。
( 2)塔吊指挥人员由投标人负责配备,每台塔吊配备的指挥人员不得少于2人,定人定岗,配备的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他施工队伍需使用时应积极配合。
( 3)投标人自带施工用机械的就位、安装、调试、保养、日常维修、清洁。
( 4)对已完工程楼梯踏步、墙柱阳角、降板处阳角等重要部位的成品保护。
( 5)施工现场内所有主体使用的设施材料、原材料、构配件的卸车、现场倒运、堆放。
( 6)所有原材料、构配件、配合试件取样、配合试件制作及养护。
( 7)投标人应积极与其他专业的施工单位相互配合。
( 8)施工中应及时对主体工程中由于施工需要预留的放线孔、设计预留板、施工洞等进行施工并最终完善交付。
( 9)新扣件上螺帽、扣件的维修。
( 10)施工现场临水、临电所需沟槽的挖土及保护,二级箱以外的线路维护。
( 11)施工现场、施工道路及生活区的清理清洁,施工场地覆盖密目网。
( 12)每月无偿提供30个小工由项目统一安排,负责场地内外其他零星工作。
( 13)工程施工中如有承包范围以外或返工造成的投标人损失或签证,单项金额在1000元以内的视为投标人优惠,超出1000元以外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超出部分的费用予以签证,投标人不得以此为由消极应对项目管理人员提出的指令。
( 14)施工方案、各类安全操作规程中,规定的各类安全防护措施由投标人实施。
( 15)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现场配备专职的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测量员等全面执行本协议的施工组织模式、施工工艺、质量验收标准等工作,按照项目管理制度与各相关作业队伍进行工作交接及维护。
( 16)投标人应执行招标人在本项目的项目策划内容以及项目的各项标准化作业。
( 17)因招标人施工现场需要做工序样板时,投标人应无条件的安排人员组织工序实体样板的实施,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 18)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派驻项目经理1人、安全员3人,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员3人、材料员1人、质量员2人,投标人派驻现场管理人员需征得招标人认可。招标人可根据现场施工进度要求投标人无条件增加相关技术人员。
( 19)投标人应及时安排可以胜任清量对账工作的商务人员与项目商务管理部对接,并及时根据下发图纸及现场施工进度,采用广联达最新版本GTJ平台进行建模,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每次申请进度款均需要上报形象进度说明、已完工程量清单及对应的模型文件供招标人审核,并及时进行工程量核对,以便于进度款结算和后期完工结算。若因投标人原因包含但不限于未设置商务人员、商务人员无法胜任工作内容、未及时上报已完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模型、模型不完善存在问题不能用于结算等情况,投标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进度款的结算办理和已完工程价款的支付,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 19)包括以上合同内容及合同招标清单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备注项中的29条内容。
计划工期: 365 日 历天 (暂定) , 计划开工日期 2026 年 9 月 30 日 。
2.3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 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 包件 中的 1 个 包件 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 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 本包件 的投标:
( 1 ) 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D 级分包商;
( 2 )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 3 )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 4 )列入中交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 中交分包管理系统 交易 平台 ” (以下简称 “ 中交分包管理系统 ” ,下同)(网址: /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8 月 8 日 10 时至 2026 年 8 月 13 日 1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 中交分包管理系统 ” ,在所投 包件 下载招标文件。 并于 2026 年 8 月 8 日 10 时 00 分 前通过 “ 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投标。你单位确认不参加本包件投标的,或者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参加本包件投标。 未按规定从 “ 中交分包管理系统 ” 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8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 中交分包管理系统 ” 上传投标文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 “ 中交分包管理系统 ”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不召开;
□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 评标办法
本包件 评标办法 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 “中交分包管理系统” 上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自 202 6 年 8 月 8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 6 年 8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止。
9.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根据《关于印发〈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交党纪发 〔 2022 〕 117 号 )《中交二公局合作单位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管理办法(试行)》(二公局党纪发 〔 2023 〕 19 号 )的要求,请合作单位了解以下内容:
一、惩戒规定
对局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内的市场主体施行 “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在全 局、全业务领域实施全面禁入或者重点监管措施。
1. 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 局或局属单位人员受到党纪轻处分(警告、严重警告)或政务轻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给予全局 范围内 1 年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2. 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且致使 局或局属单位人员违法犯罪或受到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务重处分(撤职、开除)的,对长期连续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全局 范围内 3 年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对一次性采购或分包合作商给予全局 范围内永久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3. 对于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因发生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引起 局或局属单位人员违纪违法的,给予全局 范围内永久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4. 因 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给予全局 范围内 1 年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引发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全局 范围内永久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5. 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 引发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 万元以下的一般质量问题 ,给予全局 范围内 1 年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 引发一般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的重大质量问题 ,给予全局 范围内 3 年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 引发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在 10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问题 ,给予全局 范围内永久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6. 因有关市场主体产品问题或违法违规引发环保问题,导致局或局属单位 受到罚款超过 50 万元(含),或被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省部级环保督察组通报、约谈等,给予 全局 范围内 1 年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导致局或局属单位受到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环境污染犯罪,给予全局 范围内 3 年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引发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经各级政府认定的环境事故(事件);在省域及以上范围内被联合惩戒等其他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环保事件;导致局或局属单位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的,给予全局 范围内永久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7. 因有关市场主体存在相关不廉洁或不诚信行为,造成企业经济损失或声誉影响,造成局 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 100 万— 500 万 的,或对局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局 范围内 1 年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造成局或局属单位经济损失 500 万— 1000 万 的,或对局声誉影响较大的,给予局 范围内 3 年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造成局或局 属单位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的,或对局声誉影响严重的,给予全局 范围内永久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8. 有关市场主体考核评价不满足要求,在全局开展的分包商、供应商考核评价中,连续两次得分 60 分以下的,给予全局范围内 1 年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因违法失信行为,遭顾客投诉等,并承担主要责任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 1 年、 3 年或永久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9. 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 1 次的给予全局范围内 1 年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存在围标串标、哄抬物价或以虚假方式骗取成交行为 2 次以上的,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 3 年或永久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10. 中标后拒不签订合同的、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采取恶意手段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目的的、不按我方要求办理退场手续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 1 年、 3 年或永久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11. 因不履行相关职责,被我局起诉的、恶意诉讼损害我方利益及形象的市场主体,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 1 年、 3 年或永久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12. 存在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 2022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第 26 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视情节给予全局范围内 1 年、 3 年或永久禁入 / 不予发包处理。
13. 存在“二、认定标准”违法违规失信情节但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情形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
二、认定标准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列入主要包含不廉洁行为、不诚信行为两类失信情形和其他情形。
(一)不廉洁行为
1. 贿赂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
2. 向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 支付、报销应由企业人员或其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4. 利用资源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投资入股、个人借款、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
5. 为企业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 为企业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7. 为企业人员或其亲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8. 允许企业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在合作商企业中投资、担任重要职务及相关联业务职务。
9. 其他造成企业人员受到 法律法规处罚或党纪处分、公司处罚的行为。
10.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及局相关规定等其他不廉洁行为。
(二)不诚信行为
1. 围标、串标,哄抬价格。
2. 以他人名义进行投标、竞价或者以提供虚假资质、材料等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中选)。
3. 中标后拒绝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4. 违反合同约定进行分包、转包。
5. 履行合同过程中,以停工、阻工等手段,恶意勒索、敲诈,以达到调增合同价格或获得补偿的目的。
6. 无故拖欠劳务人员工资或恶意讨薪的。
7. 寻衅滋事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
8. 因违法违规或产品问题引发安全质量环保事故(事件),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
9. 遭项目投诉并承担主要责任。
10. 捏造、歪曲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对局及所属单位恶意发起诉讼、仲裁。
11. 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导,恶意采取《信访工作条例》( 2022 年 5 月 1 日起实施)第 26 条中任一行为,且经核实其上访动机不良、诉求严重不合理不合法,属于“以闹求解决”获取不当利益的。
12. 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团和局有关规定等其他不诚信行为。
(三)其他情形。
1. 被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被行政机关生效文书认定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
2. 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3.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 上级或者其他单位有关公函认定存在不廉洁行为或者重大失信行为的。
5. 集团诚信廉洁共建共享合作单位提供的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
三、惩戒措施
1. 被列入黑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在全局范围内实施 1 年、 3 年或永久禁入惩戒。禁入有效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投标等生产经营活动;第二次被列入黑名单的,永久禁入;在黑名单处理期内,再次出现禁止行为的,永久禁入。
2. 被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由使用单位给予约谈、警告和责令整改等处罚,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予以重点监管,可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形设定整改有效期,整改期内一律不得参加新的投标、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在整改期限内未能有效整改或者被三家单位列入重点关注名单的,列入黑名单。
四、信用修复
对禁入或整改期限结束,并在期限内完成整改、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并承诺今后严格遵守集团及局信用管理制度的有关市场主体,可按程序完成信用修复。
五、申诉处理
联系人:纪委办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异议受理人 ) :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红桥区天津西站西片区 ( 京津冀同城商务区一期 ) 城市更新项目新建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天津市红桥区
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 真: /
电子邮件: 591248018@QQ.COM
网 址: /
中交二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红桥区天津西站西片区 ( 京津冀同城商务区一期 ) 城市更新项目新建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商业工程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2026 年 8 月 8 日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 (资质最低要求 )
专业分包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 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 - 不分等级资质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 (财务最低要求 )
专业分包 企业财务要求
提供 近半年的完税 证明 资料 、 并至少提供三年 财务报告 ( 2023 年 ~2025 年),近年来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企业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 (业绩最低要求 )
专业分包 企业业绩要求
要求提供近五 年内 ( 2021 年 8 月— 2026 年 8 月)至少 1 份模板、脚手架工程专业分包 施工业绩 , 并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合同扫描件等。
注: 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 (信誉最低要求 )
专业分包 企业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提供详细的纳税信用证明资料,包括其信用等级证明、近半年的相关完税资料等,以证明其税务信用的优良。
2. 附企业在征信平台上查询的无不良履约记录或其他不良情况。
3. 提供的安全许可证、资质证书附四库一等网站查询截图,且在有效期内。
注: /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有 该工程 施工经验 5 年及以上 、具有建造师证书 及建安证,并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 本包件 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
1
有 该工程 施工经验 3 年及以上 , 并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
安全负责人
1
持有建安 C 证 、具 有 该工程 施工经验 3 年及以上 , 并提供近半年社保证明。
注: 投标 人必须 至少配备 人员,若投标人自带设备超过 10台套必须投入专(兼)职机械管理人员,涉及特种设备的,按要求配备持有效建安或特种设备管理A证证书人员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 (主要 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 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使用年限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圆盘锯
额定功率 3.0kW
5 年内
台
1
手枪钻
额定功率 0.8kW
5 年内
台
1
空气压缩
额定功率 4.0kW
5 年内
台
1
砂轮切割
额定功率 2.2kW
5 年内
台
1
GPS
华测 T10
5 年内
台
1
水准仪
DS3
5 年内
台
1
备注:所有施工设备与辅助设施均由 投标人 提供,且满足施工, 使用年限, 安全 性能 要求。
注: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架桥机进场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3 年,同时根据项目施工工期,自设备出厂 之日起至 本项目使用该设备结束退场之日,总计使用年限不得超过 5 年;船舶船龄应小于 10 年;外租和投标人自带常规设备出场年限不得超过 5 年”
备注: “ 在所投 包件 下载招标文件 ” 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 包件 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 包件 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 “ 中交分包管理系统 ” 将予以记录,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 包件 招标文件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