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食堂用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0615-2641050730705)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6-08-13
项目名称: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食堂用餐服务项目(项目编号:查看完整信息0705)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查看完整信息0705
招标公司: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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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食堂用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查看完整信息07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食堂用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查看完整信息07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3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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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食堂用餐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查看完整信息0705
项目名称: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食堂用餐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4.0万元
最高限价:274.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274 274 餐饮服务 详见第五章项目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六)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七)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A.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B.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C.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D.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2026年1月1日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的承诺书。(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并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四)供应商须提供《真诚磋商承诺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六)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4日 到 2026年08月20日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寄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评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25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评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202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1、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投标人名称、地址、税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电子邮箱号);2、邮寄获取,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将招标文件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获取文件时间以招标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成功获取文件处理。投标人电汇后需将有关信息(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如有:所投包或标段名称及编号)、邮寄地址)发至titc04@163.com,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邮费到付,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2)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人民币):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森淼支行帐 号:44查看完整信息17866866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
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102室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邢瑾、任惟、刘洁、张轶辰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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