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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江西电建公司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80MW风电项目项目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80MW风电项目集电线路工程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 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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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中国电建江西电建公司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80MW风电项目项目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80MW风电项目集电线路工程采购项目公开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公司: 中电建(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集电线路工程风电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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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前附表

项 号

主 要 内 容

1

工程说明 :

工程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 80MW 风电项目集电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天津武清区

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2

标段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 80MW 风电项目集电线路工程

3

工期及质量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收到甲方或监理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7 年 2 月 15 日前前达到全容量并网竣工验收条件。

工程质量: 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 合格

4

控制价

采购控制价:本工程项目采购控制价为 2200 万元,具体详见采购清单,响应人对采购人公布的采购控制价有异议的,请于截止响应时间前 2 日以书面形式提出。

5

响应有效期: 响应截止日后 90 天。

6

履约保函: 合同价格的 5 %

开户名: 中电建(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银行账号:32050查看完整信息38

7

响应保证金额: 20000元 。

户名:中电建(南京)工程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 ,账号:32050查看完整信息38

8

响应文件份数: 原件1份

9

采购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8月17日下午21时 00 分;

出售标书费:0元。

出售地点: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澄清与答疑:登陆招标采购平台向采购方提出。

响应截止时间: 2026年8月31日上午 9时 00分;

开标时间:2026年8月31上午9时 00分;

开标地点:中国电建采购招标数智化平台

10

采购人:中电建(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1号6幢16、17层

联系人:苗丛稳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概述

2.1、工程简况

2.1.1、工程名称: 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 80MW 风电项目集电线路工程

2.1.2、建设地点:天津武清区

2.1.3、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2.2、采购范围:

2.2.1、集电线路工程:集电线路单回架空线路8.65km杆塔共计 37 基,电缆路径长度约 16 km,电缆总长度32.334km,采用非开挖拖拉管施工。吊装平台水渠改造工程:共10处机位点吊装平台占用水渠,8处水渠需永久改造,2处为临时水渠占用。包括但不仅指以下工作内容:

2.2.1.1所有水渠改造及集电线路占地费用及赔偿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永久、临时占地费用、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赔偿及协调费等不可预见的风险费用),乙方承担的其费用已摊销到合同每项的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算,乙方自行处理集电线路施工需要的施工场地并办理用地手续承担相应的费用,乙方承担的其费用已摊销到合同每项的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算。

2.2.1.2乙方负责与村集体、土地承包权人、实际经营人签订相关书面补偿协议:塔基、顶管工作井及接收井按永久占地签订一次性包干补偿协议;地下顶管管线路径、地下涵管路径签订地下通道永久占用包干协议。所有协议须明确补偿覆盖项目全周期,包含土地承包到期延包、经营权流转等各类情形,杜绝后续重复索赔。因占地协议约定瑕疵引发的全部纠纷、额外补偿、阻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提供征地相关支撑文件作为付款条件)

2.2.1.3乙方施工需要的材料运输需优先考虑采用人工运输或骡马车队运输,并承担占用相应的国土、林业等手续办理,乙方承担的其费用已摊销到合同每项的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算。

2.2.1.4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损坏国土、林地、环水保检查等产生的处罚、罚款和法律责任,乙方承担的其费用已摊销到合同每项的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算。

2.2.1.5本工程的高、低压电缆、电缆中间头、电缆终端头、塔基基础的混凝土及钢筋、塔材、地脚螺栓、架空导线、光缆、MPP管、避雷器、隔离开关材料为甲方提供,甲供材甲方负责运至甲方仓库或甲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货及二次转运,混凝土材料运至塔基点位(不含泵送),若因乙方修建的临时道路不满足运至塔基点位,乙方自行负责转运,所有费用已摊销到合同每项的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算;其他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购买,乙方购买其他所有材料、设备的费用已摊销到合同每项的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算。

2.2.1.6乙方自行承担超出施工图设计范围的超挖、弃土、临时用地、施工便道、环水保罚款、造成环水保破坏返工、压坏耕地、青苗和植被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其他设施损坏及所面临的国土自然资源局行政罚款、刑事责任均产生的全部费用和并按要求进行按原貌恢复的费用。乙方承担的其费用已摊销到合同每项的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算。

2.2.1.7集电线路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全部线路复测、接地土石方开挖(泥浆护壁)和回填、余土外运(含清淤)、防火封堵、铺砂盖板、混凝土浇筑、电缆警示带、光缆测试及接续,电缆标志桩及电缆标识牌、保护管敷设、拖拉管施工、工作井施工、电光缆沟开挖及回填、电缆头制作及安装、光电缆敷设、交叉跨(穿)越、杆塔基础(含基础防水防腐)、杆塔组立及挂标识牌、杆塔的挂线以及箱变(或环网柜)到杆塔的安装、电光缆试验及接地试验(需取得防雷检测部门的报告)、风机内环网柜至升压站35kV配电室(含电缆头终端及封堵)或架构之间的线路和设备等的施工以及原材料的复试报告等,包括但不仅指以上工作内容,所有的工作内容费用已摊销到合同每项的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算:

(1)图纸中未否体现,总价已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施工的内容及措施工程,不限于工程量清单未列举的所有施工内容。

(2)乙方需提供高、低压电缆抽检试验报告和检测单位的人员、设备、单位等资质所需的费用已包含在高、低压电缆抽检试验费用中,不另行计算。

(3)全部线路复测、接地土石方开挖和回填、余土外运、防火封堵、铺砂盖板、混凝土浇筑、电缆标识带、光缆测试及接续,电缆标志桩、保护管敷设、拖拉管施工、工作井施工、电光缆沟开挖及回填、电缆头制作及安装、光电缆敷设、交叉跨(穿)越、杆塔基础(含基础防水防腐)、杆塔组立、杆塔的挂线以及箱变到杆塔的安装、电光缆试验、风机内环网柜至升压站35kV配电室(含电缆头终端及封堵)或架构之间的线路和设备等的施工。

(4)集电架空线路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基础工程(含声测管)、杆塔组立(含电缆爬塔铁件)、防雷接地工程、线路架设、附件工程(含金具、防鸟刺、标志牌、相序牌、防振锤)、交叉跨(穿)越等材料采购、材料运输、材料检验、施工、安装、试验等。

(5)电缆、铁塔等地网、防雷接地工程:必须取得地网、防雷检测部门验收及检测报告,含地网、防雷接地验收备案,且地网、防雷接地检测的报告必须经过当地气象局认可的防雷检测部门验收及备案;桩验收检测(所有桩基必做桩身完整性,承载力静载按需抽检)。

(6)集电线路电光缆敷设工程:电光缆沟开挖及回填、电光缆敷设(含上塔敷设、光纤熔接及接续)、电缆保护管敷设、铺砂盖板、电缆标识带、电缆工井(含盖板)、电缆分支箱、电缆终端围栏、混凝土浇筑、电缆标志桩、电缆防火封堵等材料采购、材料运输、材料检验、施工、安装、试验。电缆所有试验(含电缆检测试验)、光缆、电缆、架空线缆等试验。

(7)护坡、挡土墙、排水沟工程:护坡、挡土墙及排水沟的材料采购、运输、施工。(如有)

(8)光缆安装工程:光缆线路的材料设备采购、运输、检验、安装、试验,光缆线路的敷设和接续(含光纤熔接、测试报告)。

(9)电光缆上塔敷设工程:防风型熔断器等所有设备购买、运输、检验及安装。支柱绝缘子、其他绝缘子、并沟线夹、T型线夹、设备线夹、铝设备线夹、冷缩绝缘套管、绝缘导线、电光缆保护管敷设、预绞丝包缠物、计数器、跳线串、其他金具等所有施工、材料购买、材料运输、材料检验及材料安装。

(10)配合环网柜及开关柜保护装置的计算定值。

(11)本工程施工中发生所有的交叉跨(穿)越工作,包含交叉跨越带电线路、跨(穿)村镇道路、穿越水渠的停电手续,不含高速及河道跨(穿)越手续办理。

(12)负责单体调试及配合整套系统调试,配合其他单位的调试等。

(1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超越采购人(业主)划定的道路或临时场地边界所造成的所有压耕地、青苗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及其他设施损坏等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14)乙方在开工前充分向甲方或当地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内的地下设施分布,必要时采取保护措施,如未了解情况或在施工中造成地下设施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15)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破坏后的原有农田、林地、土地、耕地等的复垦。

(16)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和架空线线路安全范围内的树木砍伐、清障等手续办理及赔偿工作。

(18)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超挖、弃土、临时用地、施工便道、环水保罚款、造成环水保破坏返工、压坏耕地、青苗和植被损坏、农用设施损坏、其他设施损坏及所面临的国土自然资源局行政罚款、刑事责任均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要求进行按原貌恢复。

(19)乙方施工、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道路等乙方临时使用的场地租地手续办理及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线杆迁移费、植被恢复费用、民事协调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时乙方使用的临时用地应按原貌恢复。

(20)乙方自行解决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施工便道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砼罐车,土石方转运线杆加高费、植被恢复费用、民事协调费、原貌恢复费、税费等)。工程竣工时,乙方使用的施工便道应按政府要求恢复并承担恢复费用。

(21)在政府审批用地范围内的基础上,乙方自行解决为保证施工的集电线路工程区域满足水土保持及当地村民要求而采取的的所有费用。

(22)土石方回填密实度要求:不小于0.94压实度;土石方回填填方粒径要求小于50mm。

(23)乙方施工的集电线路工程区域做好防护措施,防止施工区域的垃圾或者弃方造成损坏农田、林地、土地、耕地。如乙方未做好施工区域的防护措施,导致施工区域的垃圾或者弃方损坏农田、林地、土地、耕地,损坏的农田、林地、土地、耕地产生的赔偿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要求恢复农田、林地、土地、耕地的原貌。

(24)乙方质保期内施工质量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运行故障,产生的各种手续及协调费用由乙方承担。

(25)乙方必须按照《GB 50173-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范要求和电网施工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并保证导线、架空光缆、污闪与树木、房屋之间的安全距离。

(26)乙方施工、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线杆迁移费、植被恢复费用、民事协调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时,乙方使用的临时用地应按原貌恢复并承担原貌恢复的费用。

(27)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距离)质保期的清障、树木砍伐工作,并承担清障赔偿费用。

(28)其他施工范围:其他本范围未具体列举,但施工图纸等设计文件和采购文件中已约定的工程内容、或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考虑到的施工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工作内容同样属于本标段内的工程范围。

(29)施工图纸、采购清单所载规格、型号、工程量等内容若存在差异,合同总价不作任何调整;因甲方要求或其他事由发生图纸修改、施工线路调整,由此产生返工、土地重新征租等全部费用,均已综合计入对应综合单价,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款项。

(30)若因甲供材供货滞后或其他因素造成停工、人员窝工、材料二次分拣转运、施工工效降低、措施费用增加等情况,前述所有相关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予另行计价。

(31)配合其他单位的施工。

2.2.1.8水渠改造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全线施工复测、土石方开挖、地基处理、沟槽及基坑回填、余土及淤泥外运、场地清理、原有水渠及道路拆除、新建道路及渠系恢复、铺砂盖板、结构浇筑、成品涵管及检查井安装、警示带、标识牌、标志桩布设、保护管敷设、拖拉管施工、工作井施工、渠系及闸池构筑物施工、毛石挡墙、护坡及排水沟施工、施工降水抽水、渠系清淤、交叉穿越施工、基础防腐防渗、全线闭水及通水试验、所有原材料进场复试、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报审报验、全过程协调、竣工资料整理、验收移交及后期运维等全部工作内容。所有人工、材料、机械、运输、试验检测、措施、协调、赔付、恢复及管理费用均已摊销至合同各分项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价。具体包干范围约定如下:

(1)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均属于乙方承包范围。

(2)本工程所有主材、辅材均由乙方自行采购、运输、送检及保管,工程所需各类抽检试验、第三方检测、资质报审及相关人员设备费用均已包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算。

(3)包含全线施工复测、土石方开挖与回填、淤泥及余土外运、场地平整、铺砂盖板、结构浇筑、警示带布设、标识标牌及标志桩安装、保护管敷设、拖拉管、工作井施工、沟槽开挖回填、涵管及构筑物安装、渠系及道路交叉穿越、基础防腐防渗、原有水渠道路拆除、新建渠系及道路恢复等全部施工内容。

(4)渠系土建工程: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基础及构筑物施工、挡墙、护坡、排水沟、道路拆除与恢复、附属设施安装、材料采购、运输、检验、施工、成品保护、试验及验收全部工作内容。

(5)渠系检测验收工程:包含全线闭水试验、结构渗漏检测、地基及实体质量检测、外观验收、资料备案等全部检测验收工作,所需检测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6)涵管及渠系安装工程:沟槽开挖回填、涵管敷设、接口处理、铺砂盖板、警示带埋设、工作井及检查井施工、渠系及闸池构筑物浇筑、道路破除及恢复、各类标识安装、通水调试、全线试验检测等全部施工内容。

(7)护坡、挡墙、排水沟工程:所有配套工程的材料采购、运输、施工、养护及恢复工作(现场实际发生均包含在内)。

(8)清淤及降水工程:全线渠系积水抽排、施工降水、导流围堰、渠系清淤、淤泥转运外运、环保保洁及文明施工全部内容。

(9)交叉跨越施工:包含各类田间道路、既有渠系、管线交叉穿越施工及现场协调、临时断交报备等工作。

(10)乙方负责本工程全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报审、报验、施工全过程管控、竣工资料组卷、各级验收移交及后期渠道运维保障等全部工作,相关费用包干不计取。

(11)负责单体调试、通水试运行,全程配合整套系统调试及其他参建单位交叉施工、工序衔接及成品保护工作。

(12)施工过程中超出业主划定施工边界造成的耕地碾压、青苗损毁、农用设施及地面附着物损坏等所有赔偿、修复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3)乙方开工前须排查掌握施工区域地下管线、原有渠系及隐蔽设施情况并采取保护措施,未探明或施工造成既有设施损坏的,全部修复及赔偿费用由乙方承担。

(14)施工范围内被破坏的原有农田、林地、耕地、渠系、道路等,由乙方负责按原貌完成复垦及恢复,费用已含在综合单价内。

(15)施工安全范围内影响施工及运行安全的树木、植被清障、砍伐、协调及赔偿工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包干。

(16)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超挖、弃土堆积、临时占地扩大、环水保破坏、植被及耕地损坏,由此产生的整改返工、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及原貌恢复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7)乙方施工、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临时场地、施工便道的租地、协调、植被恢复、原貌恢复及相关税费全部由乙方承担,竣工后按要求恢复原状。

(18)为满足水土保持、现场施工及村民使用要求所需增设的各类防护、导流、水保措施,所有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19)土石方回填压实度不小于0.94,回填粒径控制及检测、整改返工费用全部包干。

(20)乙方须做好施工区域防护,防止弃土、垃圾、淤泥损毁农田、林地及渠系,防护不到位造成的损坏及赔偿恢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1)质保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产生的故障处置、整改维修、现场协调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2)乙方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及行业规范、地方标准施工,确保渠系、构筑物与周边建构筑物、植被、管线满足安全运行距离及规范要求。

(23)质保期内施工范围内的渠系管护、清障、维修、恢复等全部工作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4)本条款未逐一列明,但施工图纸、清单、采购文件所含工程内容及有经验承包商应合理预见的必要施工工序、措施及配套工作,均属于乙方承包范围。

(25)无论施工图纸与采购清单内容、规格、工程量等内容不一致,总价均不调整;无论因甲方或其他原因导致图纸变更、线路调整、返工、重新租地复垦等情形,所有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算。

(26)无论因甲供材料延迟到场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停工、窝工、二次转运、施工降效、措施费增加等情形,所有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算。

(27)本工程施工完成后,须满足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当地村委、水渠下游灌溉受益村民、建设单位及后续风机基础施工单位的验收要求。若任一单位或相关方提出整改、完善、返工、新增施工内容等要求,乙方须无条件及时整改落实、直至取得所有相关各方的书面验收合格意见,方可视为本工程验收通过。前述所有整改、返工、完善、协调及验收配合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综合单价内,不另行计价。

2.2.1.9乙方负责本劳务作业范围内全部施工原始资料、自检记录、安全台账、人员资料的收集、填写、初步整理,按甲方要求定时移交甲方;配合甲方完成资料整改、现场验收、检测取样等辅助工作。全套竣工资料汇总、组卷、报审、档案馆归档由甲方负责,相关配合人工费用已综合计入劳务综合单价,不另行计价。

2.2.2因施工组织、工艺安排、施工方案优化 / 变更等原因,需调整、变更既定施工方案的,由此引发甲供材料规格、型号、数量、采购量增加所产生的全部额外材料费用、运输费、仓储费、补货人工损耗等一切增加成本,均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增补款项,且甲方有权从当期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该部分增加费用。

2.2.3本项目涉及的所有风机吊装平台、施工临时占地、施工便道、进场道路破除与恢复、场地清理平整等,凡为本项目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用地租借、现场外部协调、各类进场施工手续报备办理、青苗及附着物赔偿、场地围挡防护、场地维护等全部工作,以及风机施工完工后吊装平台、临时场地、施工道路的恢复原貌清理、平整复原、植被恢复、场地复垦等所有恢复工作,所有人工、材料、机械、协调、赔付、手续、整改、恢复验收费用均已全部摊销在合同综合单价中,不另行计价。

2.2.4乙方必须开通电建通、E信通的条款,如果由于乙方未及时开通两个平台导致的进度款支付延误,产生的后果需乙方自行承担。

2.2.5乙方接受甲方一年期以内电建融信等其他非现金支付方式,并由乙方承担利息。

2.2.6甲方委派的其他零星工程。

2.3、施工内容:

2.3.1计划工期目标:2026年9月15日进场,2027年2月15日前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满足业主及采购方制定的其它施工进度要求。施工方进场以书面告知为准。

2.3.2质量目标:质量目标:严格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文件施工,工程质量须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国家及现行电力行业 DL/T5191《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T31022 要求;水渠改造同步执行《灌溉与排水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703-2015、《渠道防渗工程技术规范》GB/T50600、《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T223 相关水利验收规范;并完全符合采购人《施工工艺标准化手册》《风电场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手册》《质量工艺标准化手册》《业主项目部标准化手册》。

2.3.3工程设计与施工质量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 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为一次性验收合格率 100%,土建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 95%以上,安装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优良率 98%以上。

2.3.4安全目标:乙方应达到电力行业一流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杜绝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群伤事故,不发生重大机械和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重大垮塌、职业伤害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不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全员年度轻伤负伤率控制在 1‰以内。

2.3.5进度目标:坚持以“工程进度服从安全、质量”为原则,保证按照工期安排开工、 竣工,施工过程中保证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施工进度,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按时完成工程阶段 性里程碑进度计划和验收工作。

2.3.6环境保护目标:从施工管理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按照环评报告及批复全面落实环 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要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绿色和谐工程,配合甲方顺利通 过环保、水保竣工验收。

2.3.7 特别要求:

(1)劳务分包商响应时明确管理人员、班组长、技术员、专(兼)职安全员。中标后应服从公司班组安全建设管理要求,设置班组,固定班组长、技术员、专(兼)职安全员,且相关人员必须符合任职要求。班组设置应覆盖每一位施工人员。

(2)施工资料由分包人编写、归档,资料进度与现场进度一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独立完成,并及时报送甲方审核,并在工程竣工时统一移交给承包方。

(3)响应商必须为其派遣的参建本工程的员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保额不低于80万元,保险期限不少于被保险人员项目现场工作的期限,且开工前投包人需将人身意外险保单交采购人查验备案;若响应人未按约定购买保险,响应人需按合同金额的5%向承包商方支付违约金;同时采购人有权代为购买,保险费用仍然由响应人承担,采购人有权在进度款支付时扣除保费。

(4)分包单位应配备负责农民工管理的人员,负责项目现场分包单位农民工的实名登记、签名视频认证、每日考勤、工资支付表管理并建立用工管理台账。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表包括分包单位名称、支付周期、支付日期、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代扣代缴项目和数额、实发工资数额、领款人签字或收款流水。未与分包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分包单位上报工程款时应把上述的农民工的实名登记、签名视频认证、每日考勤、工资支付表管理等同时上交至项目部。

(5)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分包单位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台账上交至项目部三份存档。

(6)分包单位农民工工资由承包人代为支付,每期代付农民工工资金额不得少于当期应付工程款金额的 20%。若当期实际代付农民工工资金额不足当期工程款的20%,甲方有权按照当期工程款的 20% 对应金额予以暂扣;待足额代付完成农民工工资后,该笔暂扣款项扣除实际代付农民工工资后的剩余金额,滚动计入下期代付资金池。

(7)分包单位按分包合同约定上报工程款时,需同步提交农民工工资代付资料,否则承包人有权不予以审核及支付工程款(竣工款及质保款除外)。

(8)乙方必须开通电建通、e信通的条款,如果由于乙方未及时开通两个平台导致的进度款支付延误,产生的后果需乙方自行承担。

(9)甲方采用银行转账、电建通、E信通、银行承兑、银行供应链等方式支付乙方进度款,非现款支付时付款过程中产生的贴息费由乙方承担,手续费用各自承担。乙方委托专职收款人办理收付款业务,收款人必须取得授权。每次付款时,乙方应为甲方至少留出 10天办理财务交付手续的时间,若乙方提前提现产生手续费均由乙方承担。

2.4、施工界限划分依据

2.4.1、有效的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

2.4.2、中标通知书

2.4.3、采购文件及其补遗

2.4.4、乙方响应报价书

2.4.5、 国家与系统的有关技术规范,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纸

2.4.6、对合同书进行调整的纪要、协议、备忘录等

2.4.7、根据工程进展需要,采购人有权调整响应方承担的部分标内项目,并按照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当对施工分界有异议时,采购人有解释和界定权,响应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和执行。

2.5采购人: 中电建(南京)工程有限公司

3.资格要求与合同条件

3.1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响应人至少应满足本采购项目的施工资质等级(施工劳务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具备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已通过中电建(南京)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审查,并成为中电建(南京)工程有限公司的合格分包商。

3.2响应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的响应。

3.3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响应人应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响应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3.3.1有关确立响应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有效复印件及原件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施工资格证、法人代表证或委托代理人证明书等),复印件需盖原章。

3.3.2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拟在本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主要施工人员的情况。

3.3.3按规定格式提供完成本工程拟采用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或工机具情况。

3.3.4 完成的与本工程相似的业绩及其合同履行情况。

3.4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日历日内开始合同谈判,并在10个日历日内签订完承包合同。

4.响应费用

4.1 响应保证金缴纳说明:

4.1.1 响应单位响应保证金从基本帐户汇出(注明: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 80MW 风电项目集电线路工程响应保证金),响应单位将银行回执单放置在响应文件中;

4.1.2 若参与响应单位在采购单位有未收取的工程款,且工程款金额满足响应保证金的要求金额,可由该响应单位作出书面承诺,对其未收工程款作为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承若函见响应文件格式样表);由采购单位经营部门发起响应保证金确认审核流程,并由财务部门审核做账。

4.1.3响应保证金的收据或响应保证承诺函是响应报价组成部分之一,如若有缺失则视为废标。

4.1.4 响应保证金退回:

A 未中标单位在采购单位中标公示结束(网页查询::中国电建集团数智化招采平台)后退回,未中标单位执财务部收据及银行回执单到中电建(南京)工程有限公司17楼财务部办理响应保证金退回手续。

B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完善合同签订事宜,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提交后一周内到中电建(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五楼财务部办理响应保证金退回手续。

4.2响应人应承担其标书的准备与递交等所涉及的在响应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响应结果如何,采购人对响应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5.采购文件的修改

至响应截止日前4日,采购人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采购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采购人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响应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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