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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 2026-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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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招标公司: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

采购标的物: 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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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四标段)

标段编号

E6107003541bot35ihx8002

招标人名称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银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晏乔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开标时间

2026年8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汉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6年8月2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6年8月30日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元)

项目负责人及证书编号

工期

汉中安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915855.92

喻长富

陕 261171801410

40日历天

汉中市曙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17872.38

刘德芳

陕 261131557694

40日历天

陕西秦吉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918860.22

聂常安

陕 261080806731

40日历天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材料;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

(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汉中市汉台区七里街道办新乔花卉市场A栋2-2号,电话:查看完整信息,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0033702@qq.com

以上中标候选人,经评标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至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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