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振兴环保公司混凝土振兴站唐山区域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服务招标
- 2026-09-12
项目名称: 唐山区域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服务招标
项目编号: TSQY-ZB-2026-0336
招标公司: 天津振兴环保公司混凝土振兴站
采购标的物: 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服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招标 公告
唐山区域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6-09-12 11:16:27
唐山区域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 参加投标。
┃ 招标 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 TSQY-ZB-2026-0336
标书号: 01-2026
采购单位: 唐山区域
报名截止时间: 2026-09-16 10:00: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6-09-21 10:00:00
咨询截止时间: 2026-09-21 10:00:00
开标时间: 2026-09-21 10:00:00
采购类别: 运输
┃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投标人需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完整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标书费: 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 招采标书费 TSQY-ZB-2026-0336)
标书费收款账户: / /
保证金: 1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 招采保证金 TSQY-ZB-2026-0336)
保证金收款账户: 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 / 天津金隅振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01-10-A1600-1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物料类别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付款方式 采购工厂 备注 混凝土搅拌车运输服务 运输服务 15公里 1.000 方 电汇、承兑、供应链票据 天津混凝土
收货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双街镇九园公路振兴水泥旁
┃ 详情描述
一、 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天津振兴环保公司混凝土振兴站提供混凝土运输(新能源搅拌车)服务业务,预计年运输量20万方。
二、 招标报价说明:
1.按照单程运距 15公里 为基准价格(A),单方运费为 元/方( 平台报价 )。
其他公里计算方式为:10公里
2.中标方车辆应无条件运输小方量砼(包含小方量砂浆、小方量砼等)、改派砼等,招标方对中标方运输费用已统一纳入罐车运输服务价格中,中标方认可招标方不再给予额外任何补偿(双方沟通认可的特殊情况除外)。
3.按招标方要求需要给招标方客户送水时(50公里内),按200元/趟给予中标方计算费用。
4.合同年度估算金额:5640000元(含9%增值税)。
三、施工/服务说明
1.必须配备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10辆及以上,中标后签订合同执行期间,达不到此要求的,视为中标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中标方全部履约保证金。
2.提供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的资质,包含:相关合格证明、年检证明、运营资质、保险、行驶证、随车清单等
3.提供司机人员清单,包含:上岗证、驾驶证、身份证等
4. 三年内不得有重大交通违法处罚记录,需提供证明材料。
四、服务承诺函
1.根据招标方拟定的承诺函要求,明确是否响应所列举的服务承诺,如投标文件中无盖公章的承诺函,报价无效。
2.除招标方拟定的承诺条款外,投标方可以主动添加承诺,这些承诺都将写入合同中,作为招标方对中标方的约束性条款。
五、现场勘查或技术交流要求
投标方报价前需与招标方业务负责人员沟通,业务负责人员:贾丽莉, 投标人未进行现场勘查或技术交流的,视同响应招标方现场管理全部要求 。
六、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发布的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作为附件上传至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参加投标活动的合法条件。
3.投标单位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包括具有相同法人、董事、股东、监事、代理人、高管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按报名时间早晚只允许先报名的投标单位入围,后报名的投标单位不予入围。
4.投标人需提供近12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含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明细及参保人员清单等)。
5.投标人应具备按照招标人《承包方安全资质和安全条件审查内容清单》中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能力。
(二)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招标人发布的“补充文件”或“澄清”,投标人可按要求完成提报,对于没有提报的投标人视为不做补充或者不做澄清。
3.投标人应当在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
6.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7.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和评标结果。
8.国家法律法规和冀东水泥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投标保证金要求
1.本次投标保证金收取金额: 壹万元整 。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
由投标人账户电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汇款单上注明“招采保证金+采购方案编码”)汇款人填写投标单位全称,并领取汇款凭证。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如下:
户 名:天津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账
账 号:01-10-A1820-2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
行 号:301100000082
3.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时间和要求予以退还:
(1)业务终止或流标后,一个月内不在组织的,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撤销投标的,于中标结果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中标结果公示后,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遇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开标后的有效期内自行撤销投标书或者变更投标内容的;
(2)中标后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3)在投标过程中进行串通哄抬标价等不正当活动被查处后的;
(4)在投标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投标人采用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的;
(6)投标人在开标期间无理取闹,扰乱开标秩序的;
(7)向评标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8)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
(四)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按照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模板要求填报价格,开标后投标报价表不允许做任何修改。
2.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3.投标方要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函,加盖公司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招标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
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盖章的分项明细报价单,若与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冲突的,以金隅集团阳光招采平台报价为准。
6.付款方式:
6.1、中标方每月开具正规、合法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9%;招标方于次月支付中标方上月发生金额的90%(不超过实际发票挂账金额),余款于合同结束挂账后3个月内付清,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延期付款,债权债务转让支付费用时不能超过结算金额的100%。
6.2、付款方式:电汇、承兑、金融产品等。
6.3、乙方对甲方公司的经营状况已经充分了解,合同单价、总金额或结算金额中已包含追索运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等,且双方认可合同单价、总金额或结算金额中已包含因延期付款产生的违约金、利息等,乙方承诺若因延期付款产生纠纷,不再向甲方追索。
(五)投标无效说明
1.投标方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若有恶意串通、防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报价超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4)投标文件含有公司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质保期、质保金、付款条件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条款必须响应,如不响应则投标报价无效,未特殊说明即为响应。
5.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报价,评选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不得评为中选人,中选结果出具后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发标方有权不签订合同,合同履约过程中被纳入金隅集团黑名单的发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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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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