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2026年财务尽调机构库采购需求方案
- 2026-09-15
项目名称: 2026年财务尽调机构库采购需求方案
招标公司: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财务尽调机构库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2026年财务尽调机构库采购需求方案
2026年财务尽调机构库采购需求方案 采购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询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实际使用单位: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一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天津一汽夏利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红旗私募基金管理(吉林)有限公司、鼎佳汽车私募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 询比采购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服务名称: 2026年财务尽调机构库采购需求方案
2.2实施地点: 全国(采购人指定地点,主要分布在实际使用单位对应的地点)
2.3服务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最高响应限价: 有 ,在《吉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公示办法(试行)》(吉注协【 2022】17号)基础上 最高折扣限价为 0.6,财务尽调服务项目收费最低价的最高响应限价为943.4元/项目。前述折扣及金额均为不含税。
2.5项目规模: 预估项目合计数量 51个/年,以实际发生为准。
2.6其他说明: 本项目选择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3家。最少开启家为5家,当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数量不足5家时,项目流标;当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时,项目流标。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
2) 供应商应 具备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 以文件开启当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 / ) 查询结果为准 , 事务所状态应为正常 。 查询 路径:首页 →【信息公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输入事务所全称即可查询);
3) 供应商应 具备开展证券相关服务能力,已完成财政部、证监会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 以文件开启当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 / ) 查询结果为准 , 事务所状态应为正常 。 查询 路径:信息公开 →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录,输入事务所全称查询)。
3.1.2财务要求: 提交供应商 2023、 202 4 、 202 5 年审计报告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qrcapp/search.html)的深度查验截图(供应商成立年和之前年份的报告查验截图免于提交) ,具体要求如下:
1)查验结果中报告所有者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报告年度符合本项目要求、显示财务报表关键指标一致;
2) 每个年度的 利润总额不得为负值;
3)供应商应确保在开启当日其审计报告和财务数据处于解密状态并可进行深度查验。
3.1.3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自 202 3 年 1 月 1 日至文件开启当日的 3 个类似业绩的合同 ( 业务约定书 ) 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 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 类似业绩是指 财务尽职调查项目。 IPO 申报审计、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专项审计等审计类项目业绩不得计入本项业绩 。 业绩材料须能够清晰体现服务内容为财务尽职调查;供应商可同步提供项目脱密版尽调报告首页、尾页、盖章页作为辅助佐证,不作为强制要求。仅提供业绩清单,无上述合同佐证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有效的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供应商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人员证明材料禁止遮挡或涂抹) ;
② 202 3 年 1 月 1 日至文件开启当日 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至少 3 个财务尽职调查项目,单个项目金额不低于10万元(含税) , 审计项目经历不计入 。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 )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注册会计师证书需在文件开启当日通过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查验( /),查询结果与证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查询结果为准 ;
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 30日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参保证明(供应商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
3) 对应项目履职证明材料(脱密版尽调报告首页、尾页、盖章页 、 项目负责人姓名、合同金额 作为佐证) 。 如合同不能体现总金额,需要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不低于含税 10万元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或发票查验截图(投标人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 进行发票查验)。
3.1.5 团队 人员要求: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 须提交《专职财务尽调团队不兼任审计业务承诺函》,承诺为本项目投入的全部财务尽调团队人员,在本项目服务周期内,不得同时承担审计、鉴证类业务;本项目主力尽调人员不得复用审计业务团队人员。
3.1.6信誉要求: 供应商自 202 3 年 1 月 1 日至文件开启当日 ( 以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日期为准),不存在因财务尽调业务被财政部门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作出责令停业或暂停证券相关业务或吊销执业许可或单次罚款 100 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以文件开启当日通过以下查询方式查询结果为准:
①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进入网站→【信息公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输入供应商完整机构名称,打开事务所详情页面,查看【处罚信息】栏目,逐条查看处罚记录
②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shixinchaxun/。输入供应商完整机构全称,直接检索该机构全部失信行政处罚记录,点开处罚决定书全文。
认定规则:
( 1)以前述官方平台对外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完整文本为准;评审小组应当阅读处罚决定书载明的违法事实,甄别违法行为是否属于财务尽调相关执业行为;仅警告、仅没收违法所得(无上述处罚种类、无 100 万元及以上单位罚款)、监管警示函、监管问询函、监管工作函、谈话提醒等行政监管措施,不构成本条否决条件。
( 2)处罚主体区分规则:
①若供应商为总所:仅处罚事务所分所、仅处罚注册会计师个人,总所单位未被处罚的,不适用本条款否决。
②若供应商为分所:会计师事务所总分所为一体化执业主体,总所在 202 3 年 1 月 1 日至文件开启当日 存在本条所列行政处罚情形的,该分所响应资格不予通过;仅处罚该分所自身或仅处罚注册会计师个人,总所无对应处罚的,不否决资格。
( 3)仅处罚注册会计师个人,无论总所、分所参与,个人处罚不直接否决事务所响应资格。
3. 1.7 其他要求: 选择成交供应商数量为 3家。综合打分排名前3的供应商中选,单项报价按成交供应商中最低价拉齐,后续执行按照拉齐后的价格执行,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无条件接受单项报价按成交供应商中最低价拉齐”的承诺书。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本次采购 接受 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 分公司(分支机构)参与时使用总公司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资料无效;只接受供应商作为主体的相关资料;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承诺函,总公司承诺如分公司(分支机构)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由总公司承担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 总公司参与的,使用分公司(分支机构) 资质、财务、业绩、人员等资料 有效。
3. 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 0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1 ) 处于被采购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
1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 2026-09-15 23:00 至 2026-09-18 23: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本采购项目平台服务费为 300 元人民币。
4. 3 企业数字认证证书及法定代表人个人数字认证证书(以下分别简称 “企业CA”和“法定代表人CA”)一次性办理费用 500 元,一年内有效。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6-09-24 08:30 ,温馨提醒,响应文件上传受文件大小和网络速度影响,成功上传可能会需要一定时间,为避免近截止时间可能发生的网络拥堵、故障等情形,建议提前一日上传响应文件,否则由此造成无法上传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已递交的文件处于加密状态,不会泄露响应文件信息。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为: 公开采购
6.1 发布公告的媒介 (适用于公开采购)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l 一汽电子交易平台( / )
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7. 联系方式
7.1 供应商操作指南
/xxgl/toXinXiList?xinXiGuanLiType=37
供应商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应当首先通过上述链接进入 “帮助中心-用户指南”界面,查看相应操作文件或视频。
7.2电子交易平台客服
电话: 400-691-788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 至 20:00
负责答复您在使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平台注册、采购文件购买、响应文件递交、响应保证金递交等。
7.3 CA办理
查看完整信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至 11:30 , 13:00 至 17:00 ,负责受理您办理 CA 及密码重置解锁业务
7.4 财务专员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至 11:30 , 13 :00 至 17:00
负责答复您关于采购文件费、平台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 CA 办理费的发票开具问题。
7.5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 600号海丰物流园3幢2单元-101
联系人: 左继鑫、 林凤雪
7.6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号
联系人: 侯天娇 、 胡见斗
邮箱: houtianjiao@ 、 hujiandou@
7.7 为进一步为广大供应合作伙伴打造良好合作环境,铲除腐败问题,中国一汽各单位特设置举报通道,欢迎您向我们如实反映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与我们携手打造“阳光、合规、透明”的采购生态。
招标人: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纪委举报电话: 85971111
纪委举报邮箱: guquanxinfang@
8. 供应商网上注册
凡首次在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参加电子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平台进行网上免费注册,注册时需提交相关资料,平台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完成注册。完成注册后方可办理企业 CA和法定代表人CA(办理并邮寄大约需要3-5日),若供应商未及时注册并办理CA,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的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邀请书、采购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成交通知书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相关内容。
10. 供应商异地开启须知
10.1供应商电脑须安装“一汽招投标编制工具系列驱动”、EDGE浏览器最新版,正版office办公软件和Microsoft.NET Framework 4.6组件;
10.2开启时,供应商必须使用CA登录一汽电子交易平台并且要保持网络畅通,使用加密响应文件的CA进行开启环节的解密操作;
10.3若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没有解密成功,导致开启失败,供应商须自行承担后果。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项目类型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操作
0736-XB20261513/01 2026年财务尽调机构库采购需求方案 服务 2026-09-15 23:00 2026-09-18 23:00 2026-09-24 08:30 【 我要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