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天工城建公司吉利项目刘燕姣,郑嘉俊,曾小林,荀木安,金兴武,张小兵,罗军兵,李鹏,杨必海,庄林,王维,李成平劳动争议案律师代理服务询价
- 2026-09-17
项目名称: 中冶天工城建公司吉利项目刘燕姣,郑嘉俊,曾小林,荀木安,金兴武,张小兵,罗军兵,李鹏,杨必海,庄林,王维,李成平劳动争议案律师代理服务询价
项目编号: 201305-2026-FW-城建机关-XJ04
招标公司: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劳动争议案律师代理服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询价通知书编码:20260908903
采购联系人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询价通知书名称:中冶天工城建公司吉利项目刘燕姣、郑嘉俊、曾小林、荀木安、金兴武、张小兵、罗军兵、李鹏、杨必海、庄林、王维、李成平劳动争议案律师代理服务询价
采购联系人:李玲
采购联系人EMAIL:zytgcjzc@163.com
询价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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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天工城建公司吉利项目刘燕姣、郑嘉俊、曾小林、荀木安、金兴武、张小兵、罗军兵、李鹏、杨必海、庄林、王维、李成平劳动争议案律师代理服务 进行 询价 采购 ,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询价编号: 201305-2026-FW-城建机关-XJ04
二、 询价 名称: 中冶天工城建公司吉利项目 刘燕姣、郑嘉俊、曾小林、荀木安、金兴武、张小兵、罗军兵、李鹏、杨必海、庄林、王维、李成平劳动争议 案律师代理服务
三、 案件 概况及 采购 内容:
1.案件简介 :
1.1、 管辖 机构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 /
原告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 曾小林、张小兵、庄林
原告诉请请求 :
请求贵院撤销成都东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成东劳人仲案〔 2025〕00751号仲裁裁决。案件简介 :
1.2、 管辖 机构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 /
原告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 张小兵
原告诉请请求 :
请求贵院撤销成都东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成东劳人仲案〔 2025〕00755号仲裁裁决。
1.3、 管辖 机构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 /
原告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 庄林
原告诉请请求 :
请求贵院撤销成都东部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成东劳人仲案〔 2025〕00766号仲裁裁决。
1.4、 管辖 机构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案号: /
原告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 罗军兵
被告:河北都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诉请请求 :
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一支付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的工资100900元。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合计: 100900元。
1.5、 管辖 机构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案号: /
原告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 金兴武
被告:河北都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诉请请求 :
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一支付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的工资53207元。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合计: 53207元。
1.6 管辖 机构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案号: /
原告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 荀木安
被告:河北都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诉请请求 :
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一支付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的工资76957元。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合计: 76957元。
1.7 管辖 机构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案号: /
原告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 郑嘉俊
被告:河北都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诉请请求 :
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一支付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的工资36857元。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合计: 36857元。
1.8 管辖 机构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案号: /
原告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 杨必海
被告:河北都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诉请请求 :
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一支付 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的工资45693元。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合计: 45693元。
1.9 管辖 机构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案号: /
原告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 李鹏
被告:河北都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诉请请求 :
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一支付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的工资77157元。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合计: 77157元。
1.10 管辖 机构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案号: /
原告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 李成平
被告:河北都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诉请请求 :
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一支付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的工资102458元。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合计: 102458元。
1.11 管辖 机构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案号: /
原告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 王维
被告:河北都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诉请请求 :
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一支付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期间的工资31757元。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合计: 31757元。
1.12 管辖 机构 : 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案号: /
原告 :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 : 刘燕姣
被告:河北都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告诉请请求 :
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无需向被告一支付 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的工资77008元。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合计: 77008元。
3.采购范围及工作内容:
诉讼案件的 撤销仲裁、 壹审 、 贰审 程序(含可能存在的发回重审 壹审、贰审 程序)、再审程序、民事检察监督程序、 执行程序 及对方反诉案件(含对方未反诉,而另行提起与本案有关的诉讼)等案件;以询价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
四、 报价人 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二)未列入中国五矿供应商 “黑名单”、中国中冶“禁止交易企业名单”;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等;
(四)与中冶天工不存在恶意法律诉讼、纠纷;
(五)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或诚信等严重违约、失信或违法问题,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search/cr/)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xinxigongshi/shixinheimingda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处罚期内);(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及类似业绩 ;
(七)报价人须接受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实质性响应;
(八) 本次代理范围内代理内容不允许再次转其他律所代理,否则询价人有权重新选择中标人;
(九)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报名须知:
报价 人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管理平台采购 模块 ( /)自行下载询价文件,并依据文件要求于采购平台上在投标截止日前进行网上投标。
六 、报价截止时间及报价揭示时间: 2026 年 9 月 20 日 16 时 (以五矿供应链管理平台采购模块最终发布时间为准)
六、采购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玲 /冯强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zytgcjzc@163.com
联系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无瑕道中冶天工城建公司
采购组织机构:中冶天工集团城建公司经营预算部
时 间: 2026年9月17日
序号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报价需求
1 法律诉讼法律诉讼仲裁 项 1.0 0.06 2026-09-29 技术标准:计量方式:付款方式:送货地点:工程部位:收料人姓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