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改扩建工程档案技术服务项目比选邀请函
- 2026-09-18
项目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改扩建工程档案技术服务项目比选邀请函
招标公司: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采购标的物: 改扩建工程档案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总务处总务科根据本年度采购计划安排,拟开展院内项目市场调研论证,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论证项目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改扩建工程档案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总体概况: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改扩建工程涉及多栋建筑的新建与改造,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大量基建档案资料,需进行规范化整理、数字化加工及归档移交,确保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及城市建设档案移交要求。
2. 档案工作概况:
服务范围涵盖改扩建工程全过程形成的基建文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立项审批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文件、监理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及声像档案等。需完成档案收集、整理、编目、数字化扫描、装订装盒及移交归档等全部工作,具体档案数量以实际清点核定为准。
三、服务内容:
本次市场调研包含本项目改扩建工程全部档案技术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
1. 档案整理服务内容:
对改扩建工程形成的全部基建档案进行收集、清点、分类、组卷、编目、页码编写、卷内目录及备考表编制;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 50328)及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进行规范化整理;完成档案装订、装盒、上架,确保档案实体安全与排列规范。
2. 档案数字化服务内容:
对整理完成的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扫描,包括高清扫描、图像处理、格式转换及数据校验;建立电子档案目录数据库,实现档案条目与电子文件一一对应挂接;数字化成果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要求,确保图像清晰、数据完整、检索便捷。
3. 档案咨询与移交服务内容:
提供档案管理全过程咨询指导,协助建设单位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与归档流程;编制档案移交目录,配合完成向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移交验收工作;配合工程竣工验收中的档案专项验收,确保档案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证明。
4. 服务期限及质量标准: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档案全部整理归档、数字化加工完成、通过档案专项验收并完成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为止。
符合国家、行业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等相关规范、标准及天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要求,档案整理规范、数字化成果合格、移交手续完备,出具的成果文件可用于工程竣工验收及档案备案。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论证活动必须提供下列相关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2026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税款所属日期为2026年1月至今),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响应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6、提供近三年相关业绩(基建档案整理或档案数字化服务项目业绩),附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7、提供本项目的综合服务方案。
8. 报价函(见附件)。
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 下午16点前。
五、联系方式: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总务处总务科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六、监督部门:
审计处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七、注意事项:
1.论证会时间及内容将以电话方式具体通知,本次报名不作为最终论证项目入围承诺。
2.提供供应商报价函和报价清单(见附件)。
附件1:供应商资质承诺书
附件2:报价函
总务科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