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采购液体二氧化碳(01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 2026-09-29
项目名称: 采购液体二氧化碳(01标段)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司: 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采购液体二氧化碳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采购液体二氧化碳 , 招标人为 天津大港油田滨港集团博弘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项目收入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其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 2026年第三批化工产品集采项目;根据市场需求,拟采购液体二氧化碳,预计项目金额770万元(含税),需求金额为估算金额,采购量以招标人的实际使用需求为准 。
2. 2 招标范围: 采购液体二氧化碳,一标段预计 15000吨;二标段预计5000吨。两标段可兼投兼中。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
标段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一标段
液体二氧化碳
15000
配送 形式
距离到货区域(沧州市刘家庙乡) 100公里以 内 自提形式
二标段
5000
配送 形式
距离到货区域(沧州市刘家庙乡) 100 公里 以外自提形式
2. 3交货地点、交货方式及交货期:中 标方在接到招标方的生产订单后,根据订单要求的送货数量和送货时间配送至招标方指定地点(沧州市刘家庙乡附近) ;若采用自提方式交付,中标方须全程配合招标方完成货物装车作业,将货物装入招标方指定罐车。
2.4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个月。
2. 5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2.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 。
2. 7 验收标准及服务要求:( 1)中标方需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符合现场注入标准的检测报告及中标方出厂合格证明。(2)配送形式:中标方负责送到招标方指定施工地点,且负责生产现场卸货,同时提供相应的货物数量证明(如:货物出厂过磅证明、卸液磅单等);自提形式:双方现场验收,同时招标方提供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送货单、过磅单 。
2.8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本项目只接受 制造商 ,投标人 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 2 )投标人需提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需包含二氧化碳生产 。
( 3 )投标人需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上述体系证书的许可范围需涵盖二氧化碳生产。
( 4 )投标人具备总容积大于 500m³的液体二氧化碳储存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储罐使用登记证、产品合格证上所标注的设计储量为准。同时,上述储罐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必须登记在投标人自身生产企业的生产区域范围内,不在该区域内登记的储罐不得计入本次储存能力认定范围。
( 5 )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若为第三方提供运输的,需提供第三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运输合同。
( 6 )投标人提供具备 CMA或CNAS或CQC认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液体二氧化碳检测报告,报告时间为2026年1月1日之后,报告内包含产品含量等关键指标检测结果,且检测方法符合GB/T 6052--2025标准要求,检测结果符合 本方案中 “第 五章 供货要求 ”指标要求 。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4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所销售液体二氧化碳的对应合同及销售发票,销售业绩含税总额>30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签订完成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须同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 ,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冲红”,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列出业绩明细表,表中列明合同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对方单位名称,对应发票号,对应产品数量、金额,并进行金额合计);若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无法证明其属于液体二氧化碳标的物相关业绩的,该业绩按无效认定处理。
3.2. 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银行资信记录和完税情况良好,无履行不良记录;提供2023-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报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内容的证明材料。
3.2.4人员要求:需提供驾驶员和押运员各两名,并提供相应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人员)扫描件 。
3.2.5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蒸发式冷凝器、压缩机两种设备,设备数量不限;或具备以上两种设备的其他等同功能设备(等同设备需提供设备配套功能介绍说明,功能与二氧化碳生产有关,规格不限);提供设备整体照片及铭牌照片(设备铭牌字体必须边缘清晰,无模糊、重影、缺漏等现象)、设备发票等证实型资料,设备购置发票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 ,提供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视为无效。
3.2.6承诺要求:
( 1)投标人提供质量保证承诺书(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2)投标人承诺投标产品中不含有机氯、有机硅和重金属等负面成分(见附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
( 3)投标人同步提交书面履约承诺,确认满足本项目服务响应、产品质量全部要求,若出现未及时响应投标方需求、质量不达标等违约情形,自愿接受投标无效、扣除履约保证金等处罚,承担全部相关损失,(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4)投标人须提供自提运距档位合规承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可响应招标方下达的自提备货通知,按时完成对应批次货物的备货核验;完全知悉本项目关于自提方式中“距离到货区域100公里以内”和“距离到货区域100公里以外”档位划分的规则,并严格按照所投标段实施,若经招标方复核,本单位实际情况不符合对应档位认定规则,自愿承担全部相应后果,自愿接受投标无效的处理,同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违约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7 信誉要求:
( 1)2023年1月1日至今, 供应商 未发生 重大质量问题 , 提供承诺书 ;供应商 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书。 提供承诺书 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 2) 供应商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网站 /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 3)根据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同欣集团投标人失信信息汇总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 4) ① 暂停投标资格:若 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②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 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③ 受到惩戒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等自然人在其他法人或组织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的,该法人或组织参与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投标将受到等同惩戒。
3.2. 8 其他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同欣集团退出供方名单,开标时通过同欣集团供方管理信息系统或同欣集团最新发布的公示名单进行实时查询,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若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被列入以上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 6 年 0 9 月 14 日至 202 6 年 0 9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前(北京时间),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 )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造成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影响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①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在招采进宝全国专区( ),完成注册 。
② 报名具体操作: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 ) , 点击采购执行 - 我要参与 - 立即参与 - 报名 - 填写联系人信息 - 提交报名所需材料(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1 )) - 提交按钮 , 提交报名材料后等待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会有短信进行通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 , 点击采购执行 - 我的项目 - 文件下载按钮 , 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有本项目的澄清或答疑文件,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如有平台操作的任何疑问,请咨询电话: 400-019-2166 )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0 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重新报名,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 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采进宝全国专区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人通过投标客户端生成“ etnd”结尾的加密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26年 0 9 月 23 日 08时00分 前(北 京时间),登录招采进宝全国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密码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如有平台操作相关疑问,请咨询电话: 400-019-2166)
5. 3 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后 30分钟 , 投标人 须登陆招采进宝全国专区( )开标大厅,使用 密码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 如投标人自身原因解密不成功,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5. 4 纸质文件: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5. 5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缴纳, 标段一 4 万元 , 标段二 2万元 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同欣集团主页、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全国专区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 编: 300280
联系人:王 乐 邮箱: wangle_ 0804 @ 163. com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账 号: 查看完整信息2508570
2026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