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温泉城上京桃园-0210房地产
- 2026-10-29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温泉城上京桃园-0210房地产
招标公司: 天津地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房地产、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温泉城上京桃园-0210房地产
发布时间:2025-11-05 来源:天津市 浏览次数: 次
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温泉城上京桃园-0210房地产
GR2025TJ1003200
挂牌价: 312.58 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11-05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12-03
房产类
资产类别
天津
所在地区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 任益辰
联系电话: 58922143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58922130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户 查看完整信息8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3查看完整信息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温泉城上京桃园-0210房地产
资产类别 房产类 标的所在地 天津宝坻区
评估机构 天津博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5-09-25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天津宝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备案
核准(备案)日期 2025-10-31
评估值(万元) 261.29 账面价值(万元) 150.87
交易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其它披露内容 标的无权属纠纷、无诉讼、无查封、无抵押无担保、无被非转让方占用等情况。
标的信息
房产类
资产一
坐标位置 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温泉城上京桃园-0210
楼盘名称 上京桃园 类型 房产
租赁合同编号 津(2020)宝坻区不动产权第1061866号
计租面积(m²) 462.46 设计用途 居住
土地面积(m²) 1856.3 设计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面积是否共用 否
楼层 1-2层 附属设施 /
位置信息 标的房产坐落于宝坻区京津温泉城上京桃园-0210的居住房地产,其所在小区四至为东至京津新城桃园8区,西至珠江西环路,南至欢墅度假别墅,北至珠江北环西路。
周边配套 周围道路体系发达通畅,基础设施完善,附近有160路、宝 48路、宝14路、160路区间等多条公交线路通过,无交通管制情况;附近有天津农商银行(周良庄支行)、宝坻区周良卫生院、宝坻区大白医院、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周良庄中心小学、京津新城第二中学、旅游景点玉佛宫等配套设施完善。
小区介绍 /
户型介绍 /
标的是否有租赁 否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否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否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地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天津市宝坻区京津新城唐泉尚苑2号楼五、六层
经济类型 国有经济/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孟宪伟 成立日期 2009-03-25
注册资本 186,482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资本市场服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9查看完整信息443A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环境应急治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市政设施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土地调查评估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养老服务;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露营地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游乐园服务;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休闲观光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监管机构属地 天津宝坻区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天津宝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查看完整信息806N
批准单位 天津宝星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5-10-24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文件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地成公司申请公开出售京津新城上京桃园0210别墅的批复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2025-11-05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12-03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 ,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作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1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付清
价款交纳形式 网上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产权”)递交受让登记申请材料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标的全部调查,包括已阅读并认可本标的所涉及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附件,已对本标的现状查验完毕并同意以现状受让,对已披露的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2、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须自行查阅、勘验、核实标的资产,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同意以现状受让。3、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示期间办理受让登记,向天津产权递交书面报名材料,并应在挂牌截止日16:3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30万元的保证金至天津产权指定账户。4、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进行转让,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最终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等额交易价款。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按照天津产权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按原路径原额返还。5、意向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天津产权指定银行账户。6、最终按照《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款项划转条件,天津产权将受让方汇入天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7、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通过天津产权扣除受让方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且转让方有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1)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不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或参与竟价程序但均不出价,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3)不同竞买人之间通过协商、合谋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参与竞价的;(4)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5)最终受让方未按交易条件规定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8、交易双方在取得天津产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应在30日内完成资产交割。后续由受让方办理所受让标的产权权属变更登记及过户手续。9、本项目在天津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转受让双方交易费用(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10、本项目转让环节中因资产转移而发生的增值税以税务部门核定为准并由转让方承担;其它税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依法承担。资产变更登记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如按照规定需由转让方承担的除外)。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否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易保证金(万元) 30
保证金是否接受银行保函 否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