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兴农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2026-10-29
项目名称: 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兴农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招标公司: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兴农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标的物: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兴农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5-04-22 来源:/news/36043 浏览次数: 次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兴农村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兴农股份经济合作社 企业性质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新市镇军秀园30号楼501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倪文洪
项目周期 一年
招标类别 服务类 农用项目 否
资金性质 自筹 资金来源 自筹 30000元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兴农股份经济合作社聘请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挂牌价格 30000.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投标方条件 面向律师事务所,报名时需提交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法律服务会员协议。
其他描述 1.服务内容:为东丽区军粮城街道兴农股份经济合作社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招标方有关业务上的法律咨询;参加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审查各种合同;商务谈判;为招标方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商务事务、管理事务和劳动人事法律关系事务等提供建议。服务期限一年,共计30000元,具体以招标方要求为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价款须由中标方先行垫付,待服务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3.意向投标方在项目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及成本核算,一经交纳投标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项目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项目的全部状况及瑕疵,并承诺具备该项目的投标资格及服务能力,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状况、瑕疵及不具备完成该项目的能力等为由拒绝或拖延签约,自中标日起30日内完成签约,否则中标方所交纳投标保证金作为赔偿金归招标方所有,并承担因延误交付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自由竞价
阶梯价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02查看完整信息020000000005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