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胡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胡庄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 2026-10-29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胡庄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公司: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胡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胡庄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6-08-20 来源: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浏览次数: 次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胡庄
招标方信息
招标方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胡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企业性质
地址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胡庄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杨俊会
项目周期 1月
招标类别 服务类 农用项目 否
资金性质 自筹 资金来源 自筹 9500元
转出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胡庄村垃圾桶采购项目
挂牌价格 9500.000元(总价) 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投标方条件 面向有生活垃圾桶销售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法人单位(报名时需提交招标方开具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
其他描述 一.面向有生活垃圾桶销售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法人单位(报名时需提交招标方开具的符合报名条件的证明),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针对胡庄村全村生活垃圾桶采购,产品要求:聚乙烯,外观尺寸470mm*400mm*580mm,颜色:蓝色,容积:50L, 共计190个, 50元/个,预计价格9500元(含运输费及税费),阶梯价1元,反向竞价,二.1.所有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2.货物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均由供货方自行承担,与村集体无关。3.报名者需缴纳竞价保证金3000元。4.交易产生的服务费由供货方承担。5.签订合同30日内完成供货,验收完成后30日内付清全部款项,供货方需提供正式票据。6. 所采购的垃圾桶运送至胡庄村村委会,验收后30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7、投标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投标方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3000.00元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元(总价)
挂牌期 5个工作日
价款划入账号 02查看完整信息020000000005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