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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出头岭镇田新庄村第1号130亩林草湿地经营权

  • 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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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蓟州区出头岭镇田新庄村第1号130亩林草湿地经营权

招标公司: 蓟州区出头岭镇田新庄村

采购标的物: 林草湿地经营权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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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出头岭镇田新庄村第1号130亩林草湿地经营权

发布时间:2024-01-24 来源:/news/22368 浏览次数: 次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蓟州区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岭上绿化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承包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

项目名称 蓟州区出头岭镇田新庄村第1号130亩林草湿地经营权

资产权益

挂牌价格 350.000元/亩/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道路畅通,无水无电,标的具体情况可前往现场查勘,报名前未查勘视为接受现状;2、承租期间承租方应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标的,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所经营项目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3、实际转出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4、合同期满后承租方需将标的恢复原状,附着物逾期未清除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如给出租方造成损失,需照价赔偿;5、属于消落区,易涝,水害与公司无关;允许埋坟;承包地内道路需保留,地块面积不再重新测量,以实际面积为准;边界如有其他承包地,可能造成树木影射,影响树木生长。承包方承担承包期内一切灾情(水灾,火灾,风灾)和险情(电力险情,火险);承包方自行解决四邻纠纷,用地纠纷。6、请意向报名人认真阅读此条款,以及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的相关规则,认可并具备要求条件后再行报名,一旦报名即视为接受,在交易过程中如因此条款产生的纠纷,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同时成交方以此条款原因为借口不与出租方签订合同的行为视同成交方违约,成交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农交所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该标的由出租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重新挂牌。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

转出用途 杨树、柳树等种植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1365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1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0013670415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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