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港海港港区5万吨级航道工程(K7-K12段)疏浚服务项目潮位观测服务
- 2026-11-03
项目名称: 滨州港海港港区5万吨级航道工程(K7-K12段)疏浚服务项目潮位观测服务
招标公司: 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滨州港海港港区 5万吨级航道工程(K7-K12段)疏浚服务项目潮位观测服务
招标公告
滨州港海港港区5万吨级航道工程(K7-K12段)疏浚服务项目潮位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参与投标。
一、招标书编号:FWFA00000119902
二、招标项目简介
1.采购内容及标的物要求:
根据工程施工安排,潮位服务期限以甲方(以下称招标人)通知作业时间为准。潮位服务清单如下:
潮位服务清单
序号
技术服务项目
潮位服务内容
数量
(项)
含税单价
(元)
含税合价
(元)
税率
(%)
1
潮位服务
根据甲方委托,对本项目施工区进行验潮点布设,根据测量数据进行潮位推算、处理,最终形成测量报告。
1
2
合计
据实结算,合同价款中已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根据约定所需提供该项潮位服务的全部人工费、调遣费、设备使用费、船舶使用费、各类保险费、赶工费、水电费、燃料费、淡水费、安全措施费、文明措施费、环保措施费、材料费、管理费、税费、利润和承担风险及其它为完成招标范围内工程内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及周期
本项目以投标文件约定情况为准进行结算,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甲方(招标人)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1年期)支付货款时,乙方(投标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配合甲方(招标人)相关支付手续,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投标人)承担。
付款周期为:
本项目无预付款,每月25日甲乙双方共同办理结算,每三个月支付已完成潮位服务结算金额的100% 。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 /
四、招投标时间
1.售标时间:2026年10月29日上午9:20:00——11月3日上午9:20:00(共5日)
2.投标时间:2026年11月3日上午10:00:00——11月8日上午9:20:00(共5日)
3.开标时间:2026年11月8日上午9:20:00
五、文件获取与投递
本次标书费用500元,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的投递应通过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进行文件的下载与上传,并保存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须在售标环节2026年10月29日上午9:20:00——11月3日上午9:20:00)缴纳标书费方可查看标书,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据底单备,具体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投标文件范本要求。标书费缴纳账户如下:
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查看完整信息25057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支行
六、投标保证金
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在投标之日起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收XX公司—XXXX(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请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按废标处理。
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查看完整信息25057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支行
投标保证金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原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或返还凭证,无需退还。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质量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不涉及履约保证金与质量保证金。
本次招标为100万-200万之间,招标代理服务费100元。
八、开标、评标方式:
1.开标
本项目将在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开标并由相关专家进行评标(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投标人准时在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查看开标结果。
2.评标
最低价评标法
本次招标不设置招标控制价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道中心路增一号
联系人:刘昊熠
电子邮件:/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十、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与企业相关的资质、信用、财务情况、业绩、拟提供的货物与服务情况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许可证、纳税人证明、近2年财务情况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企业银行信用评级证书(如有)、企业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信息查询(企业全称及法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十一、其它事项
1.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正本一份;
2.本次投标不分包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交货/完工日期: 根据工程施工安排,潮位服务期限以甲方通知作业时间为准
5.交货地点: 滨州港海港港区
6.如果投标方因故不能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说明;
7.投标人主体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基础资料及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9.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