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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凝血和血小板动态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4-11-19

项目名称: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凝血和血小板动态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XGC2024-H-0807

招标公司: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采购标的物: 凝血和血小板动态分析仪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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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概况

>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凝血和血小板动态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GC2024-H-0807

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凝血和血小板动态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凝血和血小板动态分析仪采购

数量:1台

服务要求:

1.提供所投产品不少于3年的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设备损坏、调试、维修期间,向采购人提供备用机。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3. 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4. 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货到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评审过程中“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七)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

注:金融机构相关信息请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1)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产品的,无须提供任何资质;(2)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产品的,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不受流通过程影响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可以免于经营备案的除外);(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产品的,提供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三)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投标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和有效期内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护照等)(原件备查)。(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9日 至 2024年11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方式:发售,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现金,为保证开票信息准确性,建议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总医院空港医院门诊一楼会议室(挂号收费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空港医院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东六道85号

联系方式:空港医院后勤保障部办公室,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场H座403室

联系方式:康佳良,李志宇,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佳良,李志宇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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