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公司与力容新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竞争性采购公告(0001标段:微电子公司与力容新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2024-11-20
项目名称: 微电子公司与力容新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竞争性采购公告(0001标段:微电子公司与力容新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项目编号: TDCFZC-ZX-FGC-2024-0132
招标公司: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总公司
采购标的物: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微电子 公司与力容新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竞争性采购公 告
微电子公司与力容新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项目,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总公司现以竞争性采购方式,决定对微电子公司与力容新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定项目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微电子公司与力容新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2、项目编号:TDCFZC-ZX-FGC-2024-0132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案件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需要通过诉讼要求力容支付厂房租金欠费及违约金并腾空厂房。
2、采购范围:本项目共分为1个包,其中:第1包:微电子公司与力容新能源技术(天津)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包号:TDCFZC-ZX-FGC-2024-0132-0001),本次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诉讼、参加全部审判、执行程序及与本案相关的法律咨询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采购文件中项目需求书。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18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响应截止日前三年参加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内。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开启响应文件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仅面向天津泰达产发集团供应商库(法务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产发集团(法务供应商库)入围通知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竞争性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1、竞争性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详见招标采购平台。
2、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登录天津泰达产发集团数字化招标采购平台(网址:,技术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进行免费注册成为注册供应商。
3、参与本项目须登录平台,于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支付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自动开放采购文件下载权限。
4、供应商必须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平台服务费的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采购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响应,未及时按照规定在平台完成平台服务费用支付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CA数字认证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制作(签章、加密)、网上递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需上传至平台并提交)、开标(解密)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数字认证证书(采购文件获取阶段无需使用CA)。CA数字认证证书须在数字化招标采购平台门户网站点击“CA办理”进行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证书办理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请潜在供应商及时办理,以免影响响应文件的制作与递交,由于供应商未及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采购平台。
2、递交方式:通过天津泰达产发集团数字化招标采购平台(网址:)线上开启响应文件。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至平台。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开启响应文件时间详见招标采购平台。
2、开启响应文件地点:通过天津泰达产发集团数字化招标采购平台(网址:)线上开启响应文件。
3、供应商须于开标时间前登录平台、插入与加密响应文件时使用的同一把CA数字认证证书(供应商务必保证开标结束前该证书在有效期内),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等候响应文件的开启。
4、供应商须使用加密响应文件时的CA,待采购人下发解密指令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完成解密操作,因供应商逾期解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其他
本次公告发布在《天津泰达产发集团数字化招标采购平台》()上,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十、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泰达公证处。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总公司
地 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
联 系 人:胡女士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采购代理机构:天津政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857号国华大厦14-1402
联 系 人:王长毅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tjzhengce_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