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滨高速班车租赁服务项目集团招采平台-公开招标公告(0001标段:津滨高速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 2024-11-20
项目名称: 津滨高速班车租赁服务项目集团招采平台-公开招标公告(0001标段:津滨高速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招标公司: 天津津滨高速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津滨高速班车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津滨高速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81.634 万元 ,招标人为天津津滨高速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集团招采平台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租赁两辆( 47人座以上)客车,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提供班车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津滨高速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津滨高速 班车租赁服务项目 )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
2、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且在年检合格期内,须提供证书 ;
3、 本项目要求车况完好且未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两辆客车( 47人座以上),提供证明资料:完税证明或机动车登记证书,近一年的保险,车辆行驶证、相关保险(包括但不限于乘客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驾驶员意外险等)等各种证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2024年至少1个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
6、 参加 招标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所属车辆无重大交通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记录 , 须提供书面声明函 ; 如果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书面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 /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须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招采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通过天津泰达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2、未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能参加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招采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递交方式: 1、网上递交。2、网上递交网址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点击“确认并签名”确认上传成果。3、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并打印“投标文件递交回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天津泰达产发集团数字化招标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招采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开 标地点:天津泰达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采平台( )
七、其他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三年 。
监督部门: 天津市泰达公证处
本项目收取平 台使用费。
本项目产生的公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有)。
投标人须按要求及时办理 CA,并使用CA进行投标文件签章及加密解密工作。办理流程详见门户首页右侧[CA办理]处 。
八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津滨高速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捷达路 26号
联 系 人:盛金魁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 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室
联 系 人: 陈玉、曹治国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转6689
电子邮件: bhzbdl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