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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 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生态牧场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CLHZB-CS-2022123)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11-21

项目名称: 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 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生态牧场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CLHZB-CS-202212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HCLHZB-CS-2022123

招标公司: 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

采购标的物: 信息化系统车间改造配套道路改造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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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 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生态牧场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CLHZB-CS-202212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生态牧场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LHZB-CS-2022123

项目名称: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生态牧场二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万元

最高限价:3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100 100 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内容包括:良种奶牛35头

第2包 否 50 50 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内容包括:车间改造、配套道路改造等

第3包 否 150 150 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内容包括:生鲜乳贮存运输设备、信息化系统、奶牛福利设施等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内全部交付(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2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全部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第3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部交付并安装调试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2包:(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3包:(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供应商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供应商响应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出具银行提供的开标日期前近一个月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2年度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第2包需单独提供,第1、3包不需提供)6、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2包需单独提供,第1、3包不需提供)7、本项目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证书复印件,及项目经理任命书并对其工作年限加以承诺。(第2包需单独提供,第1、3包不需提供)8、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9、本项目第2、3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7日 到 2022年11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室

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注册网址:/gys_login.jsp)。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1月29日 10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第2、3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第1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1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优质农产品开发示范中心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333号万豪大厦B座7层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中环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天津恒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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