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办税服务厅物业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 2024-11-21
项目名称: 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办税服务厅物业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招标公司: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关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办税服务厅物业服务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2022-11-17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办税服务厅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项目名称:办税服务厅物业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心商务片区办税服务厅面积5802.6平方米,位于滨海新区中船重工大厦一、二层。该楼宇资产属于天津中船重工海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租用。该楼宇物业由产权方天津中船重工海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体楼宇物业管理。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买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期限为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63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中心商务片区办税服务厅面积5802.6平方米,位于滨海新区中船重工大厦一、二层。该楼宇资产属于天津中船重工海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由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租用。该楼宇物业由产权方天津中船重工海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体楼宇物业管理。该物业公司在以往的服务过程中能够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认真执行工作标准及规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中第三十四条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施设备、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服务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则,我单位拟通过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方式对该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采购对象为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5号坂田国际中心C2栋9楼、10楼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李爽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56号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