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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部重整装置低温热利用项目回转式压缩机招标公告

  • 2024-11-21

项目名称: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部重整装置低温热利用项目回转式压缩机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WZ241212-2315-042508

招标公司: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回转式压缩机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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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请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炼油部重整装置低温热利用项目回转式压缩机(招标编号:NWZ241212-2315-042508)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非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回转式压缩机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回转式压缩机 1.00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近5年(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台相同机型及以上饱和水蒸气螺杆压缩机(流量及压比参数不低于本次招标)制造供货业绩,且正常运行2年以上。须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复印件、图纸等有效证明文件,运行业绩还须提供最终用户签字且盖章的用户证明(含最终用户名称、设备名称、投用时间、运行是否正常等情况说明信息),并对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业绩证明文件不清晰、有遮挡或未提供均视为无效证明.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 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 平台系统() 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未在线上及时上传发票视为无效发票。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大功率双螺杆压缩机的试验条件保障能力,具备水蒸汽作为介质达到额定工况完成出厂验收的能力,并提供证明材料。 (2)其它技术否决项详见招标技术文件。提供的产品须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并对招标技术文件中所有★项、▲项条款逐条按 要求做出具体响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否决投标;▲项不满足累计达到5项及以上,否决投标 (3)投标商须承诺负责设备的系统总成、安装指导、调试、试运开车、联机测试、长期运行服务及备件供应保障。 (4)本标所有承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询价书和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的,以资格条件要求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4年11月21日16时0分 至 2024年11月26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天津招标中心,联系人高欣。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2月13日9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3日9时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在2024年12月3日前,在“易派客”网站()“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石化(天津)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招标中心

联系人: 苏志军 联系人: 高欣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 话: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件: suzhijun.tj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gaoxin@sinopec.com

招标文件发布日期: 2024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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