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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供电外线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 2025-03-25

项目名称: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供电外线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采购标的物: 扩能改造项目基础设计供电外线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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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供电外线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商储公司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中国石化计项〔2024〕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50%,企业自筹5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供电外线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天津港南疆港区的石化仓储工业区内。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45天。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480.0481 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供电外线工程(新建两台环网柜及其基础,引两路10kV电源至新建两台环网柜、至正式变电站进线柜电缆终端头间(含终端头),共计1731米,其中新建1#环网箱进线电缆长度为856米,新建2#环网箱进线电缆长度为875米,通讯光缆与主电缆同路径敷设,长度共计1647米,正式变电所内遥测、遥信、遥控系统、计量表计及其控制、通讯电缆的采购安装调试及相关电力试验等)的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施工总承包、整体施工期间供电外线的供电管理及维护、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正式变电站受电所需要进行的审查审核工作等相关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的设计资质证书:

1)承试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且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承装电力设施五级及以上且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以及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8 年以来有送变电工程(电压等级≥10kV)以下项目业绩:

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

②设计项目。

③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以上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该专业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相应数据、资料,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统一汇总、编制投标文件后加密、上传;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项目经理由牵头方人员担任。

(6)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

(7)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人:

①牵头人具备第3.1(1)(2)①(3)(4)①②(5)项基本资格条件;

②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须具备第3.1(1)(2)②③④(3)(4)③(5)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或者持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送变电工程(电压等级≥10kV)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设计人单位),或者持有电气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送变电工程(电压等级≥10kV)的设计项目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适用于不组成联合体的情形)/施工项目经理(适用于组成联合体的情形)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送变电工程(电压等级≥10kV)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单位),或者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联合体施工总承包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送变电工程(电压等级≥10kV)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中级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送变电工程(电压等级≥10kV)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或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400万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 2025年3月25日 09 时 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 2025年3月31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

( 3 )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

4.4本工程基础工程设计相关资料(电子版)获取方式(获取时间执行4.3款):

(1)获取联系人:李昀鹏;

(2)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电子邮箱:liyunpeng.tjsh@sinopec.com。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4月16日 09 时 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 2025年4月16日 09 时 00 分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大港区北围堤路(西)160号;

邮编:300271;

联系人:李昀鹏;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liyunpeng.tj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岗南路9号燕化宾馆康体楼2楼;

邮编:102500;

联系人:李萍、李海楠;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lihn6@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天津实华原油储备基地扩能改造项目管理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李洪新

查看完整信息

电子邮箱

lihongxing.tj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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