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十一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板询比价公告
- 2025-03-28
项目名称: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十一标段项目经理部钢板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CRCC-18WZJC-2025-XJ-57
招标公司: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询 价 公 告
询价编号: CRCC-18WZJC-2025-XJ-57
公司:
因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 B1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十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施工需要,项目拟采购一批 钢板 ( 包件号: GB-01) 。
一 .工程概况
1. 轨道交通 B1线一期工程(黄港车辆段-于家堡站)土建施工十一标段:外滩公园站(不含)~文化街站(含)~于家堡站(不含)共涉及1站2区间的土建施工以及于家堡站6号口新建土建施工、于家堡站盾构井改造、滨海新区上海道(和平路-新华路)路段的道路改造施工,新华路部分互通式立交工程承台、桩等相关工程拆除施工、盾构区间经鸿运小区相关地下物拔除等施工工程。文化街站设置两组风亭、四个出入口、一个安全口,均采用明挖法施工。车站为12m宽岛式站台,采用双层双柱三跨箱型结构,车站总长258m。盾构区间总长度约1.832km,道路改造施工长度约为1183m。 项目地址: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新华路与新港路交口 ,合同工期: 945(天), 采购资金已落实。
二 .物资需求表
1.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B1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十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钢板 需求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计量单位
需求量
到货地点
运输方式
包件号
1
钢板
1000*1000*20mm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吨
97.968
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新华路与新港路交口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
GB-01
2
钢板
1100*1500*20mm
吨
35.231
含税最高限价:总价限价 50万元。
三 .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至少1份(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证书、近两年同类物资检测报告至少1份,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证明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或CA电子签章,图片格式章将作废处理。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或代理商 。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 所有费用 ,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 按 实际 过磅 数量验收 。
5.质量要求: 见技术规格书。
6.交货期限:计划收货时间:202 5 年 03 月 31 日。具体时间待确定供应商后,可以再进一步沟通明确。
7.交货地点: 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天津滨海新区新华路与新港路交口 。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 支付 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 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
8.2. 1 货款支付比例: 乙 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履行以下提供义务: 1、双方签认供货单、对账单、结算等合同履行事实材料;2、与对账金额或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所供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检验资料、权属证书等材料;4、收款账户信息或收款人授权委托书等。
自到货之日起,当月供货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当月所供货物的合格证、发票、完税证明等资料,甲方在确认上述资料无误后, 2个月内支付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70%货款;剩余30%的货款在该批物资交验合格4个月内付款(循环支付)逾期未支付不产生滞纳金(因甲方延期付款概不计息) 。
9.报价有效期: 至合同签订之日截止 。
10.请严格按照要求报价,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11.其他要求:附带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等质量证明文件。
三 .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 铁建云链 ”(/homeIndex)进行供应商注册,登录后查询询价公告并按流程要求在“ 铁建云链 ”递交资料(具体请参考网站首页下方“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四.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 B1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十一标段项目经理部 经理 部 冯宇彤 查看完整信息
采购组织: 李孟尧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202 5 年 0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