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C-1室房产
- 2025-04-18
项目名称: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C-1室房产
项目编号: GR2025TJ1000993
采购标的物: 房产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C-1室房产
项目编号:GR2025TJ1000993 挂牌开始时间:2025-04-18 挂牌结束时间:2025-04-24
挂牌价: 250.5 万元
租期:54月 年平均租金:55.666667万元 保证金:无
价格说明: 本项目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为55万元/年,第四年至第五年租金为57万元/年,租期内合计租金250.5万元。
面积: 378.451㎡
位置: 天津南开区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办公楼
交易机构信息
部门负责人: 袁颖
联系电话: 58922130
项目负责人: 郑爽
联系电话: 58922137
出租方承诺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现提出申请,请贵中心将本出租方持有的0123-05租赁通过贵中心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 组织实施交易。 现提交《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请予审核。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侵犯第三方权益及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我方对该标的具有完全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承诺出租标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交易设置的资格条件和交易条件不涉及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和明确指向性,且本出租方自愿为此承担相关风险与责任;
4、我方承诺所提交的《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等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贵中心按《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
5、我方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贵中心相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和认可贵中心交易程序,在出租过程中,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贵中心收费标准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支付相关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相关费用,所填交易服务费内容为经与贵中心业务受理部门协商确认后的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承诺本次出租标的相关行为涉及相关权利人享有优先权的,我方已就出租事项以书面或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方式通知了相关权利人。(涉及优先权的适用)
8、我方承诺在交易过程中,不与意向承租方私下成交;不通过其他渠道进行交易。
9、我方已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贵中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等相关规定,承诺遵守交易规则,维护交易秩序,并已认真考虑了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以及政策影响等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或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
10、我方承诺对《资产出租信息发布申请书》中填写的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已经予以确认,认可贵中心按此发送交易相关通知或函件。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一切损失,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C-1室房产
标的类别 房产
坐落位置
天津南开区 复康路3号中天大厦C-1室
面积
378.451平方米
面积说明
出租用途
办公楼
特色
交通便利, 创业首选
标的占用情况
空置
权证名称 不动产权证书
权证编号 津(2023)南开区不动产权第0993543号 免租期限 6月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天津中天通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华苑产业区梓苑路6号(存在多址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9查看完整信息3364
交易方式与条件
交易方式
挂牌价
250.5万元
租赁期限
54月
年平均租金
55.666667万元
租赁到期日
价格说明
本项目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为55万元/年,第四年至第五年租金为57万元/年,租期内合计租金250.5万元。
支付方式 季付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披露期满未征集到意向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多次报价 是否对意向承租方资格确认 否
是否进场交纳保证金 否
保证金的保证内容
无
保证金的处理
无
是否涉及优先权
否
不涉及优先权说明
不涉及优先权
是否进场结算
否
交易条件
基本条件
1、意向承租方递交承租申请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示信息所披露的内容及附件,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次出租标的范围及现状情况已完全知悉且认可,已完成对该出租标的的实地踏勘,且认可该标的资产现状,同意以该标的资产现状承租。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并全部接受出租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经济损失及后果。承租方不得以此向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追究责任或其他主张。 2、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前须现场查看,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并承担承租后因政策变化可能带来的后果。参与报名的意向承租方均视同已完成实地查看,确认并认可标的使用现状及本项目所公示全部内容,出租方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承租方须提前联系预约现场看房事宜,没有预约者,出租方不予接待。(看房联系人:赵振超,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3、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内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向天津产权提交相关材料,按照规定办理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为合格意向承租方。 4、信息披露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出租;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则选择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终承租方。 5、最终承租方应在天津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出租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期限内支付首期租金至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 6、天津产权在确认交易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出具本项目交易凭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地须为天津行政区域内。(以营业执照为准)2、意向承租方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3、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物业管理,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等相关经营资质(以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为准)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租赁区域的附属区域可供承租方无偿使用,暂未取得产权证,即:以租赁建筑物(原锅炉房)主体墙面为基准,东墙向东至园内东侧院墙,北墙向北至9米处,即东西长:46.5米(西起以原锅炉房西墙向东延伸至园内东侧院墙 46.5米),南北长:31.3米(从厂院南墙向北31.3米),即:1455.45㎡。2.对于供承租方无偿使用的附属区域,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在该附属区域内搭建建筑物及构筑物,若由此产生墙体、地面及其他公共设施的损坏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修缮。如因承租方在该区域内私搭乱建,所产生的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司法纠纷等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政府行为或行政处罚等原因需拆除该附属区域,承租方认可并同意无条件配合将附属区域立即腾空后交还出租方,租赁合同其他部分继续履行,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赔偿及赔偿责任。
交易中心结算账户
账户名称 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9
开户银行 浙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支付行号 3查看完整信息
对我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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