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及其医联体医用耗材遴选资格预审公告
- 2025-05-08
项目名称: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及其医联体医用耗材遴选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HBRMYY-2025-006
招标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
采购标的物: 医用耗材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项目编号: HBRMYY-2025-006 )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及其医联体拟采购需求表中所列医用耗材,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递交资格文件。
一、遴选项目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及其医联体医用耗材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 HBRMYY-2025-006
三、采购需求:
1. 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接到采购人订货电话后保证在 24 小时内配送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采购配送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 交货及服务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4. 所供产品内外包装要求完好,外包装标志清楚,如产品经药监部门抽查质检不合格,由于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问题造成的损失和人员伤亡事故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中选人负责赔偿,相关的损失及责任均由中选人承担。
5. 所投产品必须并保证货源供应,于中选通知下达后按需组织供货,并需提供特殊情况下的应急供货预案,确保按时供应,不能断货。凡不能按时供货影响临床治疗或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者需承担法律和赔偿责任,并纳入医院诚信黑名单。
6. 所投产品应是全新的,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7. 采购遴选清单:详见附件一。
四、遴选要求:
1 、经资格审查遴选申请人符合相关资质要求,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遴选工作;
2 、遴选申请人须承诺与参加本项目遴选的其他遴选申请人之间,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五、资质要求:
1 、遴选申请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 、遴选申请人须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参与遴选资格审查活动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 、遴选申请人须提供 2024 年至今至少 1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 、遴选申请人须提供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遴选资格审查活动当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所供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遴选申请人应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提供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方式含批发)。所供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其经营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方式含批发)。所供产品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相关经营资质。
6 、纳入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且有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用耗材(不含一类医疗器械)必须挂网。(提供承诺书)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六、遴选申请人须知:
1 、因国家和医院相关政策调整等因素,院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2 、遴选申请人应保证其资质文件内容及所作承诺的真实性;否则,我院任何时候均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3 、通过对遴选申请人提供的文件内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程序,资格审查的 结果由代理机构通过电 子邮件或电话方式进行统一通知,并告知第二阶段的准备工作。
4 、遴选申请人如进入第二阶段遴选,所投产品品目不得超出资格预审阶段报名品目范围。
七、公示时间及报名地址
1 、遴选资格预审提交材料:
( 1 )企业报名表(详见附件二)
( 2 )报名产品明细表(按附件三要求填写)
( 3 )该遴选文件中第五条审核材料(资质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 4 )项目需求点对点应答表(按附件四要求填写)
以上文件装订成册。
2 、公示时间: 2025 年 5 月 8 日至 2025 年 5 月 14 日。
3 、遴选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时间: 2025 年 5 月 15 日 9 : 00 点至 16 : 00 点,逾期报名或者未按指定方式报名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4 、资格审查时间: 2025 年 5 月 16 日
5 、遴选资格预审资料递交地址: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 6 号 C 座 2 幢 215 室)
6 、联系电话:岳喜臻,联系人: 查看完整信息 。
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尤心霖, 查看完整信息-8002
该项目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在公示时间内通过邮箱发送到 2320060663@qq.com 进行报名,邮件内附上联系电话。申请人须将纸质版及电子版(盖章 PDF 版扫描件,提供 U 盘)文件各一份密封,于遴选资格预审资料递交时间提交至递交地址。
八、本遴选资格预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
2025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