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验中学静海学校新建工程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 2025-05-09
项目名称: 天津市实验中学静海学校新建工程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092001
招标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采购标的物: 新建工程设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招标备案号: JS查看完整信息002
招标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092001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实验中学静海学校新建工程 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2025]4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为240000000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240000000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37643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和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规划建设54个教学班,其中小学36个教学班、初中18个教学班,每班45人,满足2430人的教学、体育活动以及生活需求。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8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7643平方米,其中地上约33843平方米,地下约3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楼、体育馆、食堂、图书馆、报告厅、操场、门卫、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等,并同步实施相关配套设施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区东城原电厂区域,其四至范围为:东至东昌道,南至北盛路,西至支路三十(规划建设中),北至支路二十七(规划建设中)。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实验中学静海学校新建工程设计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规模为37643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33843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为35米,最高层数为5层,最大高度为21.9米,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本次设计工作内容为: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及论证)及施工阶段的配合等后期服务。本标段投资额为2800000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6月20日 至 2025年08月1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注: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2)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证书,且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由投标人出具任命书。注: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单位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9日08时30分00秒至2025年05月15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29日09时3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招标人: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刘风瑞(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3号
邮政编码: 301600
联系人: 张梦玮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和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陈成功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信环西路20号愿景大厦B1座-307
邮政编码: 300457
联系人: 杨阳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日期:2025年05月09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受理负责人: 刘风瑞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建设路3号
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服务站
受理负责人: 王坤
电话: 68608703
传真: 68608636
电子邮箱: j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静海区金海道1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