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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市公安局机房租赁项目(项目编号:PYGP-2025-C-0285)公开招标公告

  • 2025-05-30

项目名称: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天津市公安局机房租赁项目(项目编号:PYGP-2025-C-028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PYGP-2025-C-0285

招标公司: 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

采购标的物: 机房租赁服务机房租赁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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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天津市公安局机房租赁项目 (项目编号:PYGP-2025-C-0285)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30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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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机房租赁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0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YGP-2025-C-0285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机房租赁项目

预算金额:310.0万元

最高限价:31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否 310 310 其他租赁服务 天津市公安局机房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开标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投标人若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三)投标人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重要项目安排禁止利益输送告知书》(详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8),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单独提供一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到 2025年06月09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方式: 现场领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现金形式支付。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20日 14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一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总队(天津市公安局信息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2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耿雪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80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0285项目需求书.pdf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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