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院北道(卫津南路-环湖中路)给水管线工程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 2025-06-13
项目名称: 体院北道(卫津南路-环湖中路)给水管线工程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0E9001
招标公司: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给水管线工程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招标备案号: JS查看完整信息001
招标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0E9001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体院北道(卫津南路-环湖中路)给水管线工程 已由天津市水务局以天津水规计〔2025〕6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3718000元, 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3718000元, 出资比例为市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256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为废除现状体院北道(卫津南路-环湖中路)北侧 DN200供水管道,道路北侧新建 DN300供水管道,长度635米;道路南侧新建 DN300供水管道,长度 621米。长度共1256米。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新建附属设施包括消火栓 12具、DN100至 DN200支管 64米、DN100至 DN300直埋闸 23个。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西区体院北道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体院北道(卫津南路-环湖中路)给水管线工程 招标范围: 给水工程:全长1256米,废除体院北道(卫津南路-环湖中路)北侧原 DN200供水管道,道路北侧新建 DN300供水管道,道路南侧新建DN300供水管道。管材选用球墨铸铁管,新建附属设施包括消火栓12具、DN100至 DN200支管 64米、DN100至 DN300直埋闸 23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投资额约324.9425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8月30日 至 2026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6月13日09时00分00秒至2025年06月19日16时00分00秒
4.2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申请文件方式: 网络递交
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6月25日09时30分00秒 ,申请人应于当日 09时30分 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且现场递交电子版及纸质版文件,详见预审文件 。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朱江(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湖北路43号
邮政编码: 300042
联系人: 俞老师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俞洋 (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俞洋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日期:2025年06月13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申请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天津市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朱江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8号、湖北路43号
天津市河西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甄芳芳 赵莹
电话: 28362171
传真: 28362171
电子邮箱: hxqzjwjzscglk@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黄埔南路2号增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