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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坻区王卜庄镇南申庄村5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 2025-06-16

项目名称: 宝坻区王卜庄镇南申庄村5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招标公司: 宝坻区王卜庄镇南申庄村

采购标的物: 水面经营权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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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南申庄村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王卜庄镇南申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类型 集体

联系地址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出租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否

项目名称 宝坻区王卜庄镇南申庄村5亩坑塘水面经营权

挂牌价格 400.000元/年 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承包方若在合同到期前延期养殖鱼类,发包方有权处置,损失由承包方自负且承包方需向发包方交纳1.5倍承包费的违约金。2、承包方养殖鱼类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若因政策及上级规定不能及时归还情况,承包方应按每年承包费的1.5倍乘以相应时间向发包方交纳坑塘使用费。3、承包方在生产经营当中如发生各类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相应责任,与发包方无关。4、承包期内,承包方只能养殖,不得改变鱼塘用途,不得改变地貌,不得动用土方工程,不得压占、破坏土地,不得撂荒,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鱼塘,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5、承包期间,如国家及有关部门征用土地,甲乙双方必须服从,被征用的土地终止合同,土地补偿费归发包方,养殖鱼补偿费归承包方,发包方按所征用面积向承包方退还剩余年限的承包费。6、承包方在生产经营期间,对相邻地块生产经营造成损失,由承包方自行解决。7、承包方在生产经营期间,需无条件提供具有排水、泄洪、灌溉等功能,上级部门征缴的供排水费由承包方负责。8、承包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承包合同订立后,承包方对所承包鱼池进行流转,需经发包方书面同意。10、承包方需在合同到期清除地上物,恢复原状将鱼池交还发包方,在合同到期后,仍存在占用坑塘行为的,发包方有权处置,损失由承包方自负且承包方需向发包方交纳1.5倍承包费的违约金。11、 竞价方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平台报名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2000元,竞标成功后转入承包费。承包方须在成交后三日内缴清当年承包费并签订合同,以后于每年5月1日前支付当年承包费。12、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2025年5月1日 至2030年4月30日,不满5年按5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受让方条件 面向社会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转出用途 鱼类养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缴纳形式 电汇 交易保证金(元) 2000.00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土地性质 家庭承包地

交易方式 阶梯竞价

阶梯价 20

挂牌期 5

价款划入账号 查看完整信息00013671864

账户名称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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