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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中联煤压裂返排液处置项目设备运输服务专有协议-20250620

  • 2025-06-20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安全环保公司中联煤压裂返排液处置项目设备运输服务专有协议-20250620

招标公司: 海油发展-通用服务品类部

采购标的物: 越野车租赁服务压裂返排液处置项目设备运输服务压裂返排液设备转场运输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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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安全环保公司中联煤压裂返排液处置项目设备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的采购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备注

1

安全环保公司中联煤压裂返排液处置项目设备运输服务专有协议

压裂返排液设备转场运输及越野车租赁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服务期 3 年( 1+1+1 ),服务地点:山西地区:服务地点以临兴区块为主,其它山西省内地区以甲方通知为准。

2025 年 7 月

1. 资质要求:

1 )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任意以下之一( 1 )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服务范围包含客运 ;或( 2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或( 3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或( 4 )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2 ) 投标人具有并提供有效期内的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服务范围包含货运 。

2. 业绩要求: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至少 1 项货物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①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盖章页、采购名称、主要服务内容等;②验收证明或所对应的结算发票。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内容、验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 1 项已完成的订单的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 1 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 1 个有效业绩。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内容、验收证明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3. 人员要求:

乙方合同履行期间,应配备至少 4 名吊车司机和 10 名卡车司机。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吊车司机必须持有 B 照及以上驾驶证、吊车操作证,吊车证件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卡车司机必须持有 B 照及以上驾驶证。

4. 车辆要求:

( 1 )吊车要求:乙方合同履行期间能够提供吊车( 25 吨及以上)数量不少于 4 台,车辆使用年限不应超过 6 年;

( 2 )卡车要求:乙方合同履行期间能够提供 9.6 米卡车数量不少于 8 台。

5. 服务商需满足:

1 )不得将中国海油作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2 )自有社保人数≥ 5 人,须提供近三月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不在自有社保人数内,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社保证明);

3 )实缴注册资本金不能为零,须提供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注册资本金缴纳证明可提供银行转账记录、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文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第三方网站(包括但不 限于天眼查、企查查)截图、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大学、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实缴注册资本缴纳证明。

6. 信誉要求:

1 )应答人不得是最高 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2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 - 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

3 )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大学除外。

4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在非公开采购项目中,严禁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同一自然人同时持有两家公司非公开上市股份的情形。

5 )应答人应在应答文件中提供其公司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 / 评审时的依据。

6 )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应答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5. 应答人或应答人所提供的第三方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 )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 )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 )被采购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5年06月20日17:00:00 )至( 2025年06月27日17:00:00 )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06月20日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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