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动态】广东,四川,辽宁等发布招标动态
- 2025-06-21
项目名称: 【今日动态】广东,四川,辽宁等发布招标动态
项目编号: GDYJHCDLJX202501
招标公司: 内蒙古省际联盟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动态概要 2025/06/20
广东 : 开展心脏起搏器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报名工作
四川 : 公示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
辽宁 : ① 将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第五批)增补入库②将暂停配送资格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第十六批)恢复入库 ③执行第二十三批耗材产品调价结果
新疆 :做好国采冠脉支架、人工晶体和运动医学类及11批省际联盟医用耗材带量采购下一年度执行工作
北京 : 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数据公示及质疑
河南 : 开展骨科脊柱类等医用耗材中选产品新采购年度协议签订工作
湘潭 :① 取消医用耗材代码C查看完整信息0080240000007产品报名资格② 开展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线上模拟报价与解密工作
通辽 : 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配送关系核验流程
广东
各有关单位:
根据《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HCDLJX202501)、《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HCDLJX202502)和《管型/端端吻合器类和痔吻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HCDLJX202503)有关要求,现开展心脏起搏器类、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以及管型/端端吻合器类和痔吻合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采购(以下简称“心脏起搏器等三类耗材带量接续采购”)报名工作,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产品提交送审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27日24:00时止 ;
广东集采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上午12:00时止 。
采购主体及配送企业:即日起可随时报名。
二、报名范围
(一)采购主体
广东省内具有采购相关品种需求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省内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在承诺遵守本次集采规定的前提下,可自愿参加。
(二)生产、配送企业
有意向参与心脏起搏器等三类耗材带量接续采购的生产、经营企业。
(三)采购品种
1.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采购品种为获得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的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0位为C020401058、C020402058、C020403058、C020404058、C020405059、C020406059、 C020407059、C020411061和C020412061的上市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心脏除颤器类医用耗材和心脏起搏除颤器配套使用的导线类医用耗材,其中临时导线类和皮下除颤导线类医用耗材不列入本次集采范围。相关产品分类如下:
注:1.“非兼容”指除全身兼容之外的产品。2.贵州不参加双腔起搏器类。
2.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采购品种为获得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的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0位为C160401026和C160402026的上市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医用耗材,其中不包含单孔多通道穿刺器。
3.管型/端端吻合器类和痔吻合器类医用耗材。采购品种为获得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以下简称注册证)的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0位为C110101172和C110207172的上市管型/端端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和痔吻合器类医用耗材。相关产品分类如下:
三、报名方式及路径
参与本次心脏起搏器等三类耗材带量接续采购的申报企业,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login.do)完成基础信息维护、专项信息申报和全国最低价格信息申报工作。相关报名方式及路径如下:
(一)基础信息维护工作。请先行通过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门户”完成企业资质、申报产品等基础信息维护(已在省平台完成相关基础信息维护的企业无需重复报名维护,但须确保相关资质在有效期内)工作;相关维护要求详见《关于新增医用耗材企业资质及产品资料申报要求的通知》。
(二)专项信息申报工作。完成产品集采报名申报和专项承诺函上传。
1.产品集采报名:完成基础信息维护并待对应产品生效(注册证状态、规格状态、产品状态均为“生效中”或“变更生效中”)后,通过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交易信息管理”-“项目产品报名”-“心脏起搏器类带量接续(2025)/一次性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带量接续(2025)/圆吻痔吻类带量接续(2025)”进行报名;其中,心脏起搏器类和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按产品(即药交ID)进行报名,管型/端端吻合器类和痔吻合器类按注册证进行报名。具体申报要求及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2.专项承诺函上传:通过医用耗材交易系统“专项申报”-“协议列表”-“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心脏起搏器类带量接续(2025)/一次性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带量接续(2025)/圆吻痔吻类带量接续(2025)】”提交符合对应集采项目要求的《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2-4。
(三)全国最低价格信息申报工作。通过“信息公示/复核管理”-“数据源项目”-“耗材数据源价格申报”-““心脏起搏器类带量接续(2025)/一次性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带量接续(2025)/圆吻痔吻类带量接续(2025)”完成对应产品截至2025年6月15日前产生的全国“带量最低价”和“非带量最低价”申报及价格申报承诺函(详见附件5)上传工作。其中,心脏起搏器类和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按产品(即药交ID)进行申报,管型/端端吻合器和痔吻合器类按注册证进行申报;相关最低价格定义详见对应采购品种的采购文件。
四、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全部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涉及有效期限的,必须在产品报名截止日当日仍在有效期内。若因申报企业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完整材料,或因申报材料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响应、申报材料内容不实等因素影响中选结果的,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二)心脏起搏器等三类耗材带量接续采购报名工作全面实施无纸化,所有环节均须使用数字证书通过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进行相应操作。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广东省电子商务认证有限公司官网(
/Client/detail/id/2356.html),已办理数字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无需重复办理。
(三)信息维护期间,请各申报企业及时登录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查看已提交送审产品的审核状态;如审核不通过,请及时根据“审核意见”重新维护后再次提交送审,直至对应产品的产品状态“生效中”。
(四)心脏起搏器类、管型/端端吻合器和痔吻合器类产品集采报名时须选择报名产品所对应的类别;一次性使用腹腔镜用穿刺器类产品报名时须在备注栏中明确申报采购单元的型号和所含套管数量(填写举例:采购单元型号:ABC;该产品套管数量:2)。
(五)请申报企业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对应项目的《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和《心脏起搏器等医用耗材全国最低价申报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修改,下载模板后务必制式填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通过指定路径进行上传。
(六)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和医疗器械唯一标识数据信息维护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2〕8号)有关“带码招标、带码采购、带码结算”要求,请已在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动态维护”系统(网址:/)正式公布有效国家医保耗材标准编码(以下简称国家医保代码)的报名企业,尽快以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的最新国家医保代码为准,校对、更新、增补本企业产品对应的27位“国家医保代码”。
(七)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报名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操作,逾期未按要求操作的,相应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八)企业须对提交及填报的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提交及填报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转上级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查看完整信息(工作日:8:30-11:30 ,14:00-17:00)。
附件:1.心脏起搏器等三类耗材带量接续采购报名操作指引
2.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心脏起博器类带量接续)
3.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一次性腹腔镜用穿刺器类带量接续)
4.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圆吻痔吻类带量接续)
5.心脏起搏器等三类医用耗材全国最低价申报承诺函
四川
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四川省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SC-HCDL-2025-1)和《关于开展吻合器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集中维护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现将吻合器类医用耗材申报企业及产品有关信息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17时 。
企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异议说明、有效证据材料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邮箱dzyb3091667@163.com。未提供相应证据材料或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申投诉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附件: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表
辽宁
①
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启动辽宁省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宁省2025年第五批医用耗材限价挂网产品申报的资料审核及公示工作已完成,现对审核通过且无有效申诉的产品予以公布(详见附表)。
即日起,上述产品将增补入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产品标准数据库并可在省内医疗机构销售。同时,相关生产企业可与平台配送企业在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
中心提醒各相关企业,按照省医保局《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4〕1号)规定, 辽宁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建立限价动态调整机制,即医用耗材在其他省份产生新低挂网采购价(除外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的或在我省挂网采购满1年且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采购价格全部低于挂网限价的,生产企业应在30日内,主动申报调整限价 。请本次新增补入库企业请及时关注价格信息,并及时在平台内申请降价。
附表:第五批医用耗材限价挂网增补入库产品列表
②
各相关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省医保局对于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配送考核情况的通报以及《关于印发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供应配送管理与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辽医保发[2023] 12号)相关规定,已从辽宁省医用配送企业库中移除并暂停配送资格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如符合要求可重新申请入库。截至6月19日,共22家企业在平台中提交了申请(详见附件),上述配送企业将恢复纳入辽宁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库。
即日起,中标生产企业可与上述配送企业在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上建立配送关系,配送关系的建立方法详见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辽宁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交易》中的相关操作说明。
特此通知。
附件:暂停配送资格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第十六批)恢复入库企业名单
③
各市医疗保障局,省属各医疗机构,驻辽部队医疗机构,各相关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到的耗材产品在辽宁省主动降价的申请和价格联动确认结果,按照省医保局《关于改革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辽医保规〔2024〕1号)要求,同意上述产品挂网采购价格进行调整(详见附件), 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于6月25日起执行新的挂网采购价格 。 降价产品设置采购过渡期,时间为1周 。
附件:耗材价格调整清单
新疆
各地、州、市医疗保障局,各师市医疗保障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及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要求,为确保重庆八省联盟静脉留置针、腔镜吻合器,广东省际联盟超声刀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协议期满接续中选结果在我区顺利落地实施,以及做好国家组织冠脉支架、人工晶体类和运动医学类,天津京津冀“3+N”省际联盟冠脉扩张球囊、关节用骨水泥类、骨科创伤类,江苏省际联盟冠脉药物涂层球囊,四川省际联盟口腔种植体系统,浙江省际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辽宁省际联盟补片类、内蒙古省际联盟止血材料集中带量采购下一年度续约工作的平稳衔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一)机构范围。
自治区及兵团参加报量的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以及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
(二)品种范围、采购周期及协议量。
1.协议期满接续采购:
(1)重庆八省联盟静脉留置针医用耗材集中带量期满接续采购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
(2)重庆八省联盟腔镜吻合器医用耗材集中带量期满接续采购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
(3)广东省际联盟超声刀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医用耗材集中带量期满接续采购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
以上接续协议量以各医疗机构在重庆、广东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系统填报的需求量为准。
2.协议期内下一年度续约采购:
(1)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周期第三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3年;
(2)国家组织人工晶体类和运动医学类集中带量采购第一采购周期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
(3)天津京津冀“3+N”联盟冠脉扩张球囊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周期第三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3年;
(4)天津京津冀“3+N”联盟关节用骨水泥类集中带量采购第一采购周期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
(5)天津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周期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
(6)江苏省际联盟冠脉药物涂层球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二采购周期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
(7)四川省际联盟口腔种植体系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一采购周期第三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3年;
(8)浙江省际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和输注泵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一采购周期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3年;
(9)辽宁省际联盟补片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第一采购周期第二采购年度中选品种,采购周期:2年。
冠脉扩张球囊类续签协议量以各医疗机构在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填报的续签需求量为准;关节用骨水泥类、冠脉药物涂层球囊类、补片类续签协议量以各医疗机构在兵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填报的续签需求量为准,其余续签协议量均以各医疗机构上一年度协议需求量为准。
3.协议期满延续采购:
内蒙古省际联盟止血材料医用耗材集中带量协议期满延期采购中选产品,延长周期:1年。
延期续签协议量以各医疗机构在兵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填报的续签需求量为准。
(以上各批次中选结果详见系统内挂网目录)
二、执行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执行时间
2025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结束 。
(二)工作安排
6月20日前在兵地医药招采系统分别建立“重庆省际联盟静脉留置针接续第一采购年度、重庆省际联盟腔镜吻合器接续第一采购年度、广东省际联盟超声刀及预充式导管冲洗器接续第一采购年度、国家组织冠脉支架接续第三采购年度、第四批国家医用耗材集采第二采购年度、天津京津冀“3+N”冠脉球囊接续第三采购年度、天津京津冀“3+N”关节用骨水泥类医用耗材第二采购年度、天津省际联盟骨科创伤类接续第二采购年度、江苏省际联盟冠脉药物涂层球囊接续第二采购年度、四川口腔种植体带量项目第三采购年度、浙江联盟输注泵和冠脉超声诊断导管集采第二采购年度、辽宁省际联盟补片类医用耗材第二采购年度、内蒙古联盟止血材料集采第二采购年度”13个集采项目,并完成相应协议采购量和中选产品数据导入。
请医疗机构、生产、配送企业于 2025年6月25日-7月15日 分别登录自治区、兵团“药品和耗材招采子系统”完成配送关系建立和三方协议签订。
首次登录自治区、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的相关生产配送企业须在公服网厅完成企业信息注册、认证和数字证书申领工作,生产配送企业数字证书统一在兵团医药招采管理系统内申请。
河南神经外科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项目,6月30日到期后继续按原规定执行。待牵头省份接续新的中选结果及采购目录后,我区接续执行工作另行通知,采购周期延长期间医疗机构根据实际采购情况自主签订补充协议。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作为采购主体,应按照相关要求,及时签订采购协议,畅通中选产品入院渠道,优先采购和使用本次集采中选产品,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收到货物后应及时验货入库和结清货款, 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鼓励医疗机构在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且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基础上,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
(二)保障中选产品供应。中选企业作为供应保障第一责任人,应提前做好相关产品的生产与备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可靠,及时满足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需求。对提前完成协议采购量的医疗机构,中选企业仍需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对执行中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中选企业应采取赔偿、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患者使用安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保障供应问题造成采购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应承担相应责任并被视为失信行为。医疗机构在主配企业超过7天未供应中选产品时,可自主启用备选企业进行供货,采购量纳入协议采购量计算范围。
(三)做好医保支付政策衔接。 对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带量采购医用耗材,中选产品医保支付标准按照中选价格执行 ; 非中选产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原则上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 ,患者使用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产品,超出部分原则上应由患者自付。
(四)强化履约情况监测。各地(州、市)、各师市医保部门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情况的监督监测,将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配备使用情况、协议采购量完成情况、三方协议签订率、按时回款率等纳入监督考核范围,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各地要将中选产品供应、配送情况纳入执行监测范围,对于配送异常产品将视情节,采取约谈、对外通报、采集失信行为等措施予以处理,进一步加强履约情况监测。
其他要求参照采购文件执行。执行中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自治区、兵团医疗保障局报告。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自治区医保局:查看完整信息、8802195;
技术服务:
自治区医保平台:
钉钉群:查看完整信息(新疆招采-耗材11群)
QQ群:7182085(签章及数字证书)
兵团医保平台:
QQ群:812394496(耗材生产企业群)
195814637(耗材配送企业群)
北京
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依据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的工作部署,我中心将对前期企业申报的阳光挂网补充维护数据予以公示,并接受各方质疑。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本次公示及接受质疑的产品为已在“招采子系统”内“耗材交易管理-价格信息维护-价格申报”功能中完成产品价格等信息申报的产品。
二、公示及质疑时间
自2025年6月20日9时起,至2025年7月4日16时止 。
三、公示及质疑方式
在公示期内,申报企业需使用数字证书登录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交易管理-价格信息维护-价格申报公示质疑”功能,操作手册随功能同步上线。
四、举证资料要求
企业应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质疑,并提交官方举证资料。上传的图片资料需完整、清晰且可辨别。若有特殊情况需说明,可在备注中单独陈述,要求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并同步提交相关官方证明资料。
五、联系方式
平台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河南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作部署,骨科脊柱类等医用耗材中选结果将于 2025年7月1日起 执行新的采购年度,为做好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一)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第三年度)
(二)国家组织人工晶体及运动医学类(第二年度)
(三)弹簧圈、硬脑膜补片和疝补片(第二年度)
(四)京津冀3+N联盟28种耗材(第二年度)
(五)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第二年度)
(六)浙江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第二年度)
(七)京津冀3+N联盟药物球囊(第三年度)
(八)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第三年度)
(九)京津冀3+N联盟冠状动脉扩张球囊(第三年度)
(十)四川联盟口腔种植体(第三年度)
二、中选结果
中选企业请登录河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tps-local),通过“我的工作台”,选择“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2025)”“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2025)”“冠状动脉扩张球囊带量采购(2024)”
“药物球囊带量采购(2024)”“起搏器带量采购(2024)”
“浙江联盟冠脉血管内超声诊断导管带量采购(2024)”
“骨科创伤类带量采购(2024)”“京津冀3+N联盟28种耗材带量采购(2024)”“人工晶体类及运动医学类带量采购(2024)”“弹簧圈(颅内)、硬脑(脊)膜补片、疝补片带量采购(2024)”等项目查看并核对中选产品信息。
医疗机构请登录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耗材交易结算”,选择具体项目,采购中选产品。
三、配送关系选择及三方协议签订
(一) 配送关系选择。 2025年6月20日-2025年6月30日 ,中选企业可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配送关系,每个统筹区原则上可选择不超过3家配送企业,选择的配送企业应确保配送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三方协议签订。 2025年6月25日起 ,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应当通过招采管理子系统线上签订三方电子购销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三方协议的签订由医疗机构发起,再按照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的顺序依次使用电子签章完成签订,医疗机构的电子签章以平台确认标识为准。
配送关系选择及三方协议签订的操作手册详见招采子系统“帮助文档”。
四、有关事项
(一)未在招采子系统注册的企业,请按照《关于省集采平台账号申请流程和药价查询途径》(
/content/2501)要求,及时注册账号并领取CA,以免影响三方协议签订。
(二)各中选企业应当按时完成配送企业的选择,以免影响后续三方协议签订、采购、交易等工作。
(三)三方协议签订完成后,医疗机构、中选企业、配送企业的采购配送关系锁定不变,如确需变更,需由中选企业在招采子系统提交三方同意取消协议的说明。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湘潭
①
经核实,医用耗材代码为C查看完整信息0080240000007的产品不符合《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中产品范围“管理类别为二、三类”的要求,现取消该产品报名资格。
特此通告。
②
各相关企业:
根据《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现拟开展线上模拟报价与解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线上模拟报价与解密安排
1.参与企业
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各竞价组生产企业。
2.第一次模拟报价与解密时间
模拟报价时间:2025年6月23日 9:00-12:00
模拟解密时间:2025年6月23日14:30-17:00
3.第二次模拟报价与解密预计时间
模拟报价时间:2025年6月26日 9:00-10:00
模拟解密时间:2025年6月26日10:00-11:00
二、报价与解密方式
各申报企业通过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网址:/)登录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通过湖南省数字证书或国家医保数字证书,按照《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报价与解密操作手册》(附件1)进行网上模拟报价与解密。
三、注意事项
1.模拟报价是为了帮助企业熟悉流程和操作,检验CA证书及系统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工作人员,因CA问题未及时处理导致企业无法模拟报价或解密的,相关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2.模拟报价的价格及密码均为测试数据,请各申报企业在模拟报价时不要填报真实价格。
3.为保障正式报价顺利进行,模拟报价工作须对报价全流程进行测试。特别注意请各申报企业在模拟报价工作期间对复活规则相关流程进行测试。
4.为防止网络拥堵等不可预测因素,模拟报价、解密后测试正常的电脑请勿新安装其他软件,避免在正式报价环节出现CA不可用或其他情况影响企业报价。
5.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模拟报价、解密操作的,视为放弃模拟报价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6.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线上正式报价工作预计在6月底开展,请各相关企业关注湘潭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及时获取正式报价时间。
7.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推进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结合前期生产企业高频次咨询问题,联采办就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中部分内容进行解读(详见附件2)。各企业正式报价前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充分理解报价规则、中选规则、复活规则等相关内容,如有疑问请及时向联采办咨询。
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政策咨询)
400-696-8998转1 (平台咨询)
400-6682666 (湖南CA咨询)
QQ群:428613571 (政策咨询)
4006682666 (湖南CA咨询)
附件:1. 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报价与解密操作手册.docx
2. 湖南省市际联盟(湘潭)创口敷料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部分内容解读.docx
通辽
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简化办事流程、全面实行网上办,缩短配送关系核验时间、提高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时效,现就优化配送关系核验流程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取消配送协议核验材料。 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只要在系统内建立(解除)配送关系,视为双方已达成委托配送(解除)配送,双方须自觉履行配送义务和承诺。自2025年6月23日起,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内新建立(解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关系,我中心将不再收取委托(解除)配送协议,直接在系统内完成核验, 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验,节假日除外 。
二、梳理系统建立的配送关系。 请各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根据实际经营产品情况,认真梳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配送关系情况。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截止6月27日,我中心将集中处理未审核和申请撤废配送关系。
(一)已生效配送关系。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将不再经营的产品配送关系,及时申请“撤废”处理,确保医疗机构订单有效响应,减少医疗机构无效订单。企业可在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通过邮箱报送相关产品的解除配送协议,7日内未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将进行全部清空处理,如后续撤废,需重新申请撤废配送关系。
(二)未生效配送关系。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如需经营未生效配送关系产品,企业可在通知发布之日起7日内,通过邮箱报送相关产品的委托配送协议, 7日内未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将进行全部清空处理,如后续经营,需重新建立配送关系。
三、配送关系核验结果查看。 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可通过“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自行查看配送关系核验结果,配送关系显示盟市机构已确认,方可配送。
四、企业系统账户密码管理。 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要严格管理本企业“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指定专人负责操作,由于用户名密码泄露出现问题由企业自行承担。
电子邮箱:tlsyczxyw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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