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2025-06-23
项目名称: 2025年S331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司: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采购标的物: 功能性修复养护、普通省道养护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 年 S331 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 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 2025 年 S331 赛达大道等普通省道养护工程立项的批复》津交发【 2025 】 8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对 S331 赛达大道 ( 营建路 - 大寺 ),S246 静青线 ( 津神线 - 崔杨路 ) 实施功能性修复养护;对 S248 崔唐线 ( 团大线 - 马厂减河桥 ) 根据病害程度,分段实施结构性修复养护和功能性修复养护。本次工程公路横断面、桥涵等维持原设计标准,主要维修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
2.2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服务期限不限于勘察设计周期。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包括本工程的勘察、桥梁专项检测并出具专项检测报告,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含结构计算书),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供技术交底,配合施工招标及现场施工设计服务工作,配合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文件,参加交(竣)工验收和发包人委托的其他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勘察(或测绘)和设计资质。 勘察(或测绘)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 3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近五年内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 ) 至少完成过一项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设计业绩 ,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 2011 〕 114 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工程设计企业)。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 5 )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 2023 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或 2024 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被评为 C 级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以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为准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5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 - 投标服务平台( )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 30 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 - 投标服务平台( );并于当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 1 号) 。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 - 投标服务平台 ”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的投标文件递交回执,递交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回执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
提示: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 - 投标服务平台( )获取项目相关信息,未及时获取相关信息的投标人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 218 号
地 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 85 号君隆广场 B1 座 17 层
邮政编码:
300170
邮政编码:
300040
联 系 人:
王铨、杨世强
联 系 人:
李全东、刘亚彬、刘静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guangzhengzixun@126.com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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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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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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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天津和平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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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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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