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 2025-07-01
项目名称: 【通知公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项目编号: SZX-ZCB-2025-094
招标公司: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采购标的物: 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通知公告】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2025-07-01 16:10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现采用院内评选的方式,对 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采购项目 实施采购。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ZX-ZCB-2025-094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价预算(元/个)
1
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1
0.8
2
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2
1
3
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3
0.8
4
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4
1.5
5
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5
1.5
6
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6
1.5
7
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7
2
8
高水平消毒物品包装袋8
3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提供财务状况相关证明材料(A、B提供任意一项):
A.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评选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评选,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评选声明函》。
3.须提供拟供产品制造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进口消毒产品的备案凭证复印件。
4.须提供拟供产品《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及其附件中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必须有CMA标志)
四、获取评选文件时间、地点:
1.获取评选文件时间: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7月7日(北京时间),每日9:00-11:30、14:00-16:00时。
2.获取评选文件方式:发送报名登记表(第三中心医院官网通知公告栏置顶下载)邮件至szxzcb84112227@126.com,注明参加项目名称,或递交报名表至三中心医院行政四楼421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参加评选采购的授权代表出席。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开启及评选地点: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8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姚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查看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