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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百年中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路121号房屋改造方案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L2025-HP-F-041)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7-04

项目名称: 天津百年中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路121号房屋改造方案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ML2025-HP-F-04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ML2025-HP-F-041

招标公司: 天津百年中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房屋改造方案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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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天津百年中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就 天津百年中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路 121号房屋改造方案设计服务项目 实施 采购 , 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1. 项目名称: 天津百年中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路 121号房屋改造方案设计服务项目

2. 项目编号: ML2025-HP-F-041

二、 项目内容

山东路 121号房屋改造方案设计服务 。

三、 项目 预算

80.00万元(人民币)。

四、 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 , 根据 响应文件开启 当日 评审过程中查询 ( 截止时间为评审结束时间 )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息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 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 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 提供 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证书 。

2. 提供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 提供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3年度 或 2024年度 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半年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 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 声明函。

5. 提供所属日期为 2024年 6 月至今至少 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

6. 提供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函 。

7. 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 授权 本单位 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代表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若为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 本项目禁止关联企业共同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非关联企 业声明函。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六、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 202 5 年 7 月 3 日至 202 5 年 7 月 10 日 , 每日上午 9:00-12:00 , 下午 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 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3.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 1)供应商须在获取磋商文件前在“阳光采购平台(/#/home)”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书现场获取。

4.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一经出售概不退换) 。

七、 踏勘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八、 响应文件提交

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 5 年 7 月 15 日 14:30(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 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九、 响应文件开启

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 5 年 7 月 15 日 14:30 (北京时间)

2.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 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十、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 联系人: 刘海惠

2. 联系 人 电话 : 查看完整信息

十一、 采购 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天津百年中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 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新兴街道卫津路 193号津投广场B199

3. 采购人联系人 : 马 老师

4. 采购人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十二、 采购 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华安大街 97号天汇广场B座1901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查看完整信息

4.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tjmlzb2020@163.com

十三、 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 中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十四、 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3个工作日。

天津明朗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 5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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