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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案件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JKJ-2025-01022)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07-04

项目名称: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案件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JKJ-2查看完整信息)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 CJKJ-2查看完整信息

招标公司: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

采购标的物: 案件专项审计服务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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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案件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JKJ-2查看完整信息)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案件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JKJ-2查看完整信息)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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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案件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1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JKJ-2查看完整信息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案件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4.5133万元

最高限价:374.5133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是 374.5133 374.5133 审计服务 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案件专项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案件整体处置工作结束为止(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截止时间后至项目评审结束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须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须提供其所属的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扫描件)。3、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5、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04日 到 2025年07月11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方式: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领取(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07月16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chenjinkeji@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东丽分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先锋东路15号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华苑产业区兰苑路9号3门603(海泰工房时代一期)

联系方式:查看完整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俞洋

电 话:查看完整信息

天津宸津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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