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吨,20万吨航道疏浚第二年度交通船租赁
- 2025-07-31
项目名称: 10万吨,20万吨航道疏浚第二年度交通船租赁
项目编号: SJZB-GYL[2025]090
招标公司: 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2024-2029黄骅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10万吨、20万吨级航道维护性疏浚工程项目第二年度交通船租赁,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参与投标。
一、招标书编号:SJZB-GYL[2025]090
二、招标项目简介
1.机械租赁内容及标的物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须具备甲方要求的相关资质与服务供货能力,保证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本文件要求的服务,并确保提供的服务,满足甲方要求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甲、乙双方在交船、还船地点,应共同确认剩余燃油、淡水的数量,并按最后一次加油、淡水的国家或地区的燃油、淡水价格,在最后一次支付周期时支付给对方。
所支付的价格折合为租金费用,甲方有权从应付租金中增加或扣减该笔费用。
甲方不负责承担租赁期间除船舶燃油以外的油料消耗,以及船舶污染物的处理,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船舶燃油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费用,乙方同意甲方按租赁设备的实际用油量且不高于每月8吨的标准进行供油,若租赁设备实际用油量超出以上标准的部分燃油,甲方有权从应付租金中扣减该笔费用。
航行通告、施工许可证、倾废许可证等有关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船舶拖航、引水、靠泊、登船设施等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
2.付款方式及周期
本项目以一年期供应链金融产品(贴息率4.5%)。
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支付货款时,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配合甲方相关支付手续,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付款周期为:
以合同约定为准。
如出现业主资金支付不到位的情况,报价人同意甲方进行延迟支付。
三、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与招标文件要求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及相应的工作经验与业绩证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投标时间
1.售标时间:2025年7月31日——8月5日(共5日)
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2.投标时间:2025年8月5日——8月10日(共5日)
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
3.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日期一致
五、文件获取与投递
1.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投标文件的投递应通过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进行文件的下载与上传,并保存文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请提供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凭据底单备,具体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投标文件范本要求。
2.本次标书收取费用500.00元,支付方式:电汇
六、投标保证金
156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陆佰元整)。在投标之日起缴纳至指定账户,备注内容为“收XX公司—XXXX(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李春雪”,请在投标截止日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的按废标处理。
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1200 1675 9000 5250 5768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塘沽支行
投标保证金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后五日内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原账户,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
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履约、质量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额的10%收取,由中标人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银行保函、合法正规的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担保公司保函应为不可撤销的且与分包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保函)等方式提交给招标人。
不收取质量保证金。
注:履约保证金与质保金不重复收取。
八、开标、评标方式:
1.开标
R本项目将在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开标并由相关专家进行评标(具体时间以系统提示为准),请投标人准时在供应链管理系统平台查看开标结果。
2.评标
最低价评标法
本次招标本次招标设置单价控制以及总价控制(详见招标文件),超出任意一个控制价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新村街道中心路增一号
联系人:孙天宇
电子邮件:/
电话:查看完整信息
十、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与企业相关的资质、信用、财务情况、业绩、拟提供的服务情况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行许可证、纳税资格证明、近2年财务情况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企业信用中国企业信息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企业信息查询(企业全称及法人)、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其他船舶、船员证书。
十一、其它事项
1.投标文件:电子化投标正本一份;
2.本次投标划分 / 包件,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包件中的 个包件投标,同一投标人参与同一项目多个包件投标时,最多能中 个包件;
3.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单位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4.交货日期: 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招标方指定区域
6.如果投标方因故不能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采用书面方式进行说明;
7.投标人主体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基础资料及投标文件格式见附件;
9.本次招标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