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四期)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 2025-08-08
项目名称: 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四期)1标段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0NH002
招标公司: 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标的物: 设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招标备案号: JS查看完整信息001
招标项目编号: I查看完整信息0NH002
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四期) 已由天津市东丽区行政审批局以津丽审批投【2025】43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估算总投资为74628.04万元,资金来源为园区体制分成资金、自筹资金、专项债资金。 建设规模为 5495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位于东丽区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其中汇智环路北段(天贤路~天仁路)西起天贤路,东至天仁路;汇智环路南段(天贤路~东文路)西起天贤路,东至东文路;景萃路(金钟河道~东景环路)北起金钟河道,南至东景环路。道路总长度约5495 米,同步实施排水、电力、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由专业公司配套实施给水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东丽区东丽湖温泉度假旅游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华明-东丽湖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四期)设计 招标范围: 新建3条道路,道路总长度5495米,同步配套建设管网综合(包括排水、电力)、照明、交通、绿化等工程;最大排水管径d2800,其中(1)汇智环路北段(天贤路-天仁路),新建道路长度约1830米,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25米;(2)汇智环路南段(天贤路-东文路),新建道路长度约1165米,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40米(3)景萃路(金钟河道-东景环路),新建道路长度约2500米,等级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30米。绿化投资额2047.53万元万元;照明工程投资额898.44万元,交通工程投资额:1614.06万元。招标方法:概念性方案招标,中标单位负责方案设计(新建道路含报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配合等。标段投资额为:561.0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9月18日 至 2025年09月27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 或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和工程设计照明工程专项甲级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本项目应配备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一名,具备在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为本单位职工;(2)一级注册建筑师1名,并为本单位职工;4、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8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08月15日16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请联系招标代理获取相关资料 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01日14时00分00秒 ,投标人应于当日 14时0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
招标人: 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欣
办公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旅游度假区
邮政编码: 300000
联系人: 苏蕊
电话: 24875038
传真: 24875038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靖
办公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门
邮政编码: 300200
联系人: 王津怡 张帆
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传真: 查看完整信息
日期:2025年08月0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东丽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李欣
电话: 24875038
传真: 24875038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旅游度假区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 王立旺
电话: 24392090
传真: 24392090
电子邮箱: donglizhaobiaoban@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招远路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ztbts/index.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