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清洁能源公司北方地区防水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 2025-08-20
项目名称: 清洁能源公司北方地区防水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招标公司: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采购标的物: 防水材料
项目地区:天津 天津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 投标人 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 ( 清洁能源公司北方地区防水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 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包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供应商资源基本要求
备注
清洁能源公司北方地区防水材料采购专有协议
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预计发标时间 2025年9月。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投标人属性要求
1、 本项目仅允许所投货物的制造商参标,不接受代加工贴牌制造。
2、 制造商要求需满足:
1) 制造商需提供必要材料证明具备生产能力:( 1)若自有厂房应提供厂房产权证(产权证书中的产权所有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若租赁厂房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及照片(承租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2)投标人自有的用于生产的生产设备,提供以下任意1项证明文件:①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合同;②生产设备照片和购买发票;(注:不接受投标人的母公司或子公司的生产设备)。以上两项(生产设备和厂房)资料都需提供,否则会导致投标被否决。
3、 体系认证要求: 需 提供有效期 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或GB/T45001(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内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应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1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 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申请人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投标人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 202 2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的防水材料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和基于该业绩合同的验收证明文件或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供货名称及数量等内容。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 1 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和订单相应的验收证明文件或发票。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付款条件
按照采购订单付款。卖方在每批次实际交付货物并经买方执行方验收合格后,向买方执行方提供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具体见买方执行用户下达的采购订单中的要求),买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 30】日内支付订单价款【100%】。如付款到期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付款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协议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 3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本合同届满1年,若买卖双方对合同谈判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技术指标
投标人承诺满足技术要求
本次公开的采购计划是本项目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购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 2025年8月20日 )至( 2025年8月27日 )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购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如对上述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性存疑,请拨打社会监督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其他事项不受理。
联系单位: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联系人:陈相羽
联系电话: 查看完整信息
邮 箱:chenxy8@
海油发展采办共享中心
2025年8月20日